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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41012
公佈日期 : 2024/07/11
採購單位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TE13002P007
採購名稱 : 手持式數位攝影機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37772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49,73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E13002P007
採購名稱:手持式數位攝影機
採購類別:採購-照相攝影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81號工商協調中心(大漢營區右側門,龍潭財務組旁)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廖佳麗
連絡人電話:(03)4791102
傳真號碼:(03)489029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7/0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08
開標日期:2024/07/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00,000 元
Email:mndarmy08@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標方式及處所】: 1. 現場領標:陸軍司令部工商協調中心(大漢營區右側門,國軍龍潭財務組旁) 請提早30分鐘前通知本處人員。 TEL:(03)479-1102 2.通信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桃園市龍潭郵局第216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39元)、標單工本費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先以電話聯繫,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陸軍司令部工商協調中心(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81號),請提早30分鐘前通知本處人員配合收件(聯絡電話:03-4791102) 2.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桃園市龍潭郵局第216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起3日(113年7月3日)內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113年7月3日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其他】: 1.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開徵求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或比價。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同意依同辦法第三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2.本案原訂於113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開標,因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經單位審查,發現部分規格已停產,為避免衍生日後履約爭議,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規定,簽奉權責長官核准暫停開標,經單位核定規格修正,另訂於113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工商協調中心辦理第2次開標(修正後第1次)。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標方式及處所】: 1. 現場領標:陸軍司令部工商協調中心(大漢營區右側門,國軍龍潭財務組旁) 請提早30分鐘前通知本處人員。 TEL:(03)479-1102 2.通信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桃園市龍潭郵局第216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39元)、標單工本費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先以電話聯繫,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陸軍司令部工商協調中心(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81號),請提早30分鐘前通知本處人員配合收件(聯絡電話:03-4791102) 2.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桃園市龍潭郵局第216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起3日(113年7月3日)內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113年7月3日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其他】: 1.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開徵求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或比價。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同意依同辦法第三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2.本案原訂於113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開標,因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經單位審查,發現部分規格已停產,為避免衍生日後履約爭議,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規定,簽奉權責長官核准暫停開標,經單位核定規格修正,另訂於113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工商協調中心辦理第2次開標(修正後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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