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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40203
公佈日期 : 2024/07/10
採購單位 :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採購案號 : 113RA001
採購名稱 : 113年度辦公處所清潔維護工作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405812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55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RA001
採購名稱:113年度辦公處所清潔維護工作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機關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胡喬睿
連絡人電話:(07)5628176
傳真號碼:(07)55115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7/04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08
開標日期:2024/07/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747,000 元
Email:008822@customs.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 工作地點詳閱本契約書附件(一)至(十)之機關各辦公處所清潔維護頻率表及附件(十二),並依清潔維護頻率表之規定指派清潔人員(應至少有6人全日派駐,3人關本部,3人由機關與廠商協商配置;其餘配置員額由廠商履勘後與機關討論之)並盡督導之責。關本部其中1位全日派駐者應兼負管理事宜。 2. 廠商應依契約內容及附件所列工作說明履約。有關維護本機關環境清潔所需之所有工具及清潔材料均由廠商定期(以每個月為原則)足量提供清潔人員使用。 3. 本機關所產生之一切廢棄物,廠商應依規定分類,並清運至合法處理機構,若未依相關規定致衍生之環保責任,概由廠商自行承擔。 4. 廠商應於投標前自行至現場履勘,了解實際環境及各維護事項,如未為之,視為同意契約內容,得標後不得要求變更契約內容。  5. 廠商應於履約期滿前14日,協助本機關辦理交接工作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如因交接不全致新任廠商以此藉口不履約,本關得以履約未完成暫不支付最後一期契約價金。 6. 廠商接獲機關通知(以撥打手機為主),不得有設定拒接電話之情事,如廠商電話漏接或未接,需於4小時內回復,累積3次未回復機關,將依第13條第1項逾期違約金規定辦理(累積3次算一日);廠商經使用單位通知現場有狀況需由廠商排除時,應於5小時內抵達現場,惟如遇天災或是其他災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得由廠商檢具事證供機關審核後延長之,但如到場時間為當日下午5時至次日上午9時,則可展延應到場時間至次日上午9時(例如:下午1時通知,應到場時間為下午6時,則可展延應到場時間為次日上午9時)。 7. 本標案契約價金之給付採總包價法,廠商應自行評估試算承攬本標案所需人力及其他成本及費用,除6員須採全職配置外,其餘人力依廠商提交之人員名冊清單辦理,如有問題可電話詢問,切勿在完全未審閱招標文件之情況下投標,避免造成自身後續法律責任。 8. 廠商應提交勞動契約,含全職及兼職人員。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 工作地點詳閱本契約書附件(一)至(十)之機關各辦公處所清潔維護頻率表及附件(十二),並依清潔維護頻率表之規定指派清潔人員(應至少有6人全日派駐,3人關本部,3人由機關與廠商協商配置;其餘配置員額由廠商履勘後與機關討論之)並盡督導之責。關本部其中1位全日派駐者應兼負管理事宜。 2. 廠商應依契約內容及附件所列工作說明履約。有關維護本機關環境清潔所需之所有工具及清潔材料均由廠商定期(以每個月為原則)足量提供清潔人員使用。 3. 本機關所產生之一切廢棄物,廠商應依規定分類,並清運至合法處理機構,若未依相關規定致衍生之環保責任,概由廠商自行承擔。 4. 廠商應於投標前自行至現場履勘,了解實際環境及各維護事項,如未為之,視為同意契約內容,得標後不得要求變更契約內容。  5. 廠商應於履約期滿前14日,協助本機關辦理交接工作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如因交接不全致新任廠商以此藉口不履約,本關得以履約未完成暫不支付最後一期契約價金。 6. 廠商接獲機關通知(以撥打手機為主),不得有設定拒接電話之情事,如廠商電話漏接或未接,需於4小時內回復,累積3次未回復機關,將依第13條第1項逾期違約金規定辦理(累積3次算一日);廠商經使用單位通知現場有狀況需由廠商排除時,應於5小時內抵達現場,惟如遇天災或是其他災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得由廠商檢具事證供機關審核後延長之,但如到場時間為當日下午5時至次日上午9時,則可展延應到場時間至次日上午9時(例如:下午1時通知,應到場時間為下午6時,則可展延應到場時間為次日上午9時)。 7. 本標案契約價金之給付採總包價法,廠商應自行評估試算承攬本標案所需人力及其他成本及費用,除6員須採全職配置外,其餘人力依廠商提交之人員名冊清單辦理,如有問題可電話詢問,切勿在完全未審閱招標文件之情況下投標,避免造成自身後續法律責任。 8. 廠商應提交勞動契約,含全職及兼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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