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39898
公佈日期 : 2024/07/10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採購案號 : 113-I-01020-051-000
採購名稱 : 鹽水溪豐化橋(斷面40-2)至斷面45疏濬工程併辦土石標售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73791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5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I-01020-051-000
採購名稱:鹽水溪豐化橋(斷面40-2)至斷面45疏濬工程併辦土石標售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管理科
連絡人電話:(07)6279000#3104
傳真號碼:(07)627017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13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18
開標日期:2024/06/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750,546 元
Email:wra06214@wra06.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石標售與工程採購併辦採共同投標(含工程採購與其剩餘土石標售併辦)時,符合下列之一者:
(1)【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F211010)或土石採取業(B6)】共同投標,需有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2).同時具備【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F211010)或土石採取業(B6)】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113年06月13日更正公告:更新標單xml檔
113年05月17日更正公告:土石標核定底價310,000元整(廠商土石標價高於底價,否則以無效標論。)
☆☆☆本案疏濬土石100,000立方公尺。☆☆☆本工程土石外運之管制方式係採重量計算數量及計價,並於土石外運數量達契約數量(含已辦理變更數量者)時即應停止採取土石及外運。
[決標方式]:1.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以工程標標價減土石標售標價其差值最小者,或土石標售標價減工程標標價其值最大者得標。
2標價之差值,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時,由土石標售標廠商辦理加價,其加價次數包括前點第(二)款第1目加價次數未達三次限制者,應再辦理加價一次,如土石標售標與工程標標價之差值符合前款者得標,如差值仍相同者,抽籤決定得標廠商。其加價次數包括前點第(二)款第1目加價次數已達三次限制者,逕行抽籤決定得標廠商。
3. 以抽籤方式決標者由主持人代表抽籤。
[其他]:
一、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應附『廠商電子繳交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請廠商提出說明。
二、投標廠商擅自修改標單內容之規定,以無效標論。
三、投標廠商應備封套,將購領下載之封面牢貼於自備之牛皮紙封套上,並依「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有關規定裝封。
四、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岡山分行、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六河分署407專戶、帳號:06003607005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
六、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依據107年8月22日「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土木包工業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七百二十萬元,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二千七百萬元,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九千萬元,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其工程規模不受限制。未依規定辦理資本額增資者 ,其承攬工程造價限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另請投標廠商自行確認其餘應注意規定。 ※本署暨所屬機關自104年1月1日起工程採購案採全面電子領標方式辦理(廢除紙本領標方式)。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13年06月13日更正公告:更新標單xml檔
113年05月17日更正公告:土石標核定底價310,000元整(廠商土石標價高於底價,否則以無效標論。)
☆☆☆本案疏濬土石100,000立方公尺。☆☆☆本工程土石外運之管制方式係採重量計算數量及計價,並於土石外運數量達契約數量(含已辦理變更數量者)時即應停止採取土石及外運。
[決標方式]:1.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以工程標標價減土石標售標價其差值最小者,或土石標售標價減工程標標價其值最大者得標。
2標價之差值,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時,由土石標售標廠商辦理加價,其加價次數包括前點第(二)款第1目加價次數未達三次限制者,應再辦理加價一次,如土石標售標與工程標標價之差值符合前款者得標,如差值仍相同者,抽籤決定得標廠商。其加價次數包括前點第(二)款第1目加價次數已達三次限制者,逕行抽籤決定得標廠商。
3. 以抽籤方式決標者由主持人代表抽籤。
[其他]:
一、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應附『廠商電子繳交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請廠商提出說明。
二、投標廠商擅自修改標單內容之規定,以無效標論。
三、投標廠商應備封套,將購領下載之封面牢貼於自備之牛皮紙封套上,並依「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有關規定裝封。
四、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岡山分行、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六河分署407專戶、帳號:06003607005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
六、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依據107年8月22日「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土木包工業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七百二十萬元,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二千七百萬元,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九千萬元,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其工程規模不受限制。未依規定辦理資本額增資者 ,其承攬工程造價限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另請投標廠商自行確認其餘應注意規定。 ※本署暨所屬機關自104年1月1日起工程採購案採全面電子領標方式辦理(廢除紙本領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