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39264
公佈日期 : 2024/07/08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採購案號 : AA1130620
採購名稱 : 志工背心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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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6347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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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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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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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A1130620
採購名稱:志工背心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機關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總務室林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2765566#2083
傳真號碼:(02)2276559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2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25
開標日期:2024/06/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5,000 元
Email:sec96001@tph.mohw.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經濟部公告,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2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押標金憑證(現金繳款須於113/6/25下午5時前至醫院出納完成繳納,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現場投標:113年6月25日下午5時前投至本院8樓總務室標箱或收發室2.郵遞投標:113年6月25日下午5時前寄達本院收發室(如以郵遞請自行估算送達時間,逾時不受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現場領標:113年6月25日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予提供),請逕至本院總務室(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索取,文件免費。2.函索:請自行考量投標期限及郵遞時程,並於函索信封上註明『索取案號AA1130620招標文件』,及貼足郵資(限掛100元)並填妥收信人姓名、郵遞區號、郵遞類別(視所貼郵資類別)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以能裝入A4紙張者)乙只;寄至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總務室林先生收。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其他]: 1.本案採最有利標精神方式辦理,評審小組出席委員評分結果,總平均分數達75分(含)以上者為合格廠商;總平均分數未達75分者為不合格廠商,經評定為不合格者,不得作為擇符合需要廠商 3.擇符合需要廠商評審方式:經計算各投標廠商之序位數總和結果,以總序位合計數最低,且經評審小組出席委員過半數決定者,為最符合需要廠商,次低者為擇第二需要廠商,依此類推 4.評審項目配分詳如招標文件評選說明 5.評選簡報日期:本院另行通知辦理 6.服務建議書一式7份隨其他投標文件依規定時間地點寄達或送達 7.招標文件諮詢請洽林先生,聯絡電話:(02)2276-5566 轉2083;需求單位聯絡人:社工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276-5566 轉110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現場投標:113年6月25日下午5時前投至本院8樓總務室標箱或收發室2.郵遞投標:113年6月25日下午5時前寄達本院收發室(如以郵遞請自行估算送達時間,逾時不受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現場領標:113年6月25日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予提供),請逕至本院總務室(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索取,文件免費。2.函索:請自行考量投標期限及郵遞時程,並於函索信封上註明『索取案號AA1130620招標文件』,及貼足郵資(限掛100元)並填妥收信人姓名、郵遞區號、郵遞類別(視所貼郵資類別)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以能裝入A4紙張者)乙只;寄至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總務室林先生收。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其他]: 1.本案採最有利標精神方式辦理,評審小組出席委員評分結果,總平均分數達75分(含)以上者為合格廠商;總平均分數未達75分者為不合格廠商,經評定為不合格者,不得作為擇符合需要廠商 3.擇符合需要廠商評審方式:經計算各投標廠商之序位數總和結果,以總序位合計數最低,且經評審小組出席委員過半數決定者,為最符合需要廠商,次低者為擇第二需要廠商,依此類推 4.評審項目配分詳如招標文件評選說明 5.評選簡報日期:本院另行通知辦理 6.服務建議書一式7份隨其他投標文件依規定時間地點寄達或送達 7.招標文件諮詢請洽林先生,聯絡電話:(02)2276-5566 轉2083;需求單位聯絡人:社工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276-5566 轉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