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38919
公佈日期 : 2024/07/09
採購單位 :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3051501
採購名稱 :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113年村鄰長、租佃及調解委員文康暨社區幹部社區營造觀摩活動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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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490696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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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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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2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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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51501
採購名稱:彰化縣線西鄉公所113年村鄰長、租佃及調解委員文康暨社區幹部社區營造觀摩活動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線西鄉公所
機關地址:507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秘書室:黃涵君;民政課:黃水金
連絡人電話:(04)7584012#203
傳真號碼:(04)758846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5/17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04
開標日期:2024/06/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23,000 元
Email:gogosunday1725@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如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1〉自行購領:辦公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繳納招標文件費後憑收據領取〈2〉通訊購領:以郵局匯票﹝抬頭:彰化縣線西鄉公所﹞,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惟郵購來函外封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一併以限時掛號,於公告領標截止期限前(郵戳為憑),寄交「彰化縣線西鄉公所秘書室」收,封面註明領取標案名稱〈3〉郵購時回信包裹郵資約一百元整〈4〉電子領標網站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含圖說(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其他]: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彰化縣線西鄉公所祕書室(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線西郵政第一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線西鄉公所公庫(線西鄉農會)戶名:線西鄉公所保管金專戶63501-04-000004-9,(除現金部分外廠商得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檢送)。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04)7532003傳真電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中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60000號信箱;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mailto:ethics@email.chcg.gov.tw。線西鄉公所廉政服務專線04-7584012分機104。
*廠商資格摘要詳細內容: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經交通部觀光局登記有案之旅行業(乙種旅行業以上)。以及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標單、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交通部乙種以上旅行業執照、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領標證明各1式1份,以及服務建議書1式8份。投標廠商如需委託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書」一份。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1〉自行購領:辦公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繳納招標文件費後憑收據領取〈2〉通訊購領:以郵局匯票﹝抬頭:彰化縣線西鄉公所﹞,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惟郵購來函外封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一併以限時掛號,於公告領標截止期限前(郵戳為憑),寄交「彰化縣線西鄉公所秘書室」收,封面註明領取標案名稱〈3〉郵購時回信包裹郵資約一百元整〈4〉電子領標網站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含圖說(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其他]: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彰化縣線西鄉公所祕書室(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線西郵政第一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線西鄉公所公庫(線西鄉農會)戶名:線西鄉公所保管金專戶63501-04-000004-9,(除現金部分外廠商得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檢送)。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04)7532003傳真電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中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60000號信箱;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mailto:ethics@email.chcg.gov.tw。線西鄉公所廉政服務專線04-7584012分機104。
*廠商資格摘要詳細內容: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經交通部觀光局登記有案之旅行業(乙種旅行業以上)。以及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標單、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交通部乙種以上旅行業執照、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領標證明各1式1份,以及服務建議書1式8份。投標廠商如需委託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