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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38248
公佈日期 : 2024/07/08
採購單位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PH13247P101
採購名稱 : 艦艇四佰週80KW靜態變頻器加改裝委商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74577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8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PH13247P101
採購名稱:艦艇四佰週80KW靜態變頻器加改裝委商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27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供應科
連絡人電話:(03)9968603
傳真號碼:(03)99542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20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25
開標日期:2024/06/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68,000 元
Email:Suao46c0206@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親取者至本部供應科領取。 2.郵寄領標者請檢附工本費及回郵信封逕寄: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供應科。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歡迎電子領標其文件下載免收工本費**),另請附130元快捷郵資(郵票或現金)(如郵資調整依郵局實際金額為主)。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親送書面報價資料者請將資料遞送至東海營區大門口(廠商須於標單空白處打印時間);郵寄遞送者請逕寄:蘇澳郵政49號信箱供應科收。 ﹝決標方式﹞:進入底價並且報價(總價)最低者得標(若分項報價(單價、總價)高於公告預算,依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其他內容﹞: 一、﹝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公告日起2日(113年06月21日),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次日起11日(113年07月01日),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機關: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 二、履約期限: (1)乙方須於簽約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完成材料交貨(須檢附原廠出廠證明及原廠測試報告),及依甲方承攬作業危害因素及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告知書相關規定,備妥相關開工應繳資料交付甲方監工單位辦理開工申報審查(詳如承攬作業危害因素及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告知書內附件1),並由甲方監工單位將乙方施工人員名冊移保防實施人員安全查核。 (2)乙方開工申報審查完成及材料查驗合格後,由甲方監工單位以書面(傳真)通知乙方開工,乙方應自收到前述通知並用印回傳次日起5日曆天辦理開工,並於開工日起30日曆天(含)內完成加改裝交貨(含驗收應交之文件,如無法提供者,視同未交貨),乙方若未依期限辦理開工,則自甲方書面(電傳)通知次日起開始列計工期,如履約期間有任何影響施工情形,乙方應以書面通知方式向甲方監工單位反映,未反映者其他延遲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三、本案投標之廠商地址、負責人及聯絡電話等資訊將於年度結束後實施問卷滿意度調查,以供單位建構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 四、本案投標須知適用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113.04.23)版本,請各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再次確認。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親取者至本部供應科領取。 2.郵寄領標者請檢附工本費及回郵信封逕寄: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供應科。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歡迎電子領標其文件下載免收工本費**),另請附130元快捷郵資(郵票或現金)(如郵資調整依郵局實際金額為主)。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親送書面報價資料者請將資料遞送至東海營區大門口(廠商須於標單空白處打印時間);郵寄遞送者請逕寄:蘇澳郵政49號信箱供應科收。 ﹝決標方式﹞:進入底價並且報價(總價)最低者得標(若分項報價(單價、總價)高於公告預算,依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其他內容﹞: 一、﹝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公告日起2日(113年06月21日),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次日起11日(113年07月01日),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機關: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 二、履約期限: (1)乙方須於簽約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完成材料交貨(須檢附原廠出廠證明及原廠測試報告),及依甲方承攬作業危害因素及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告知書相關規定,備妥相關開工應繳資料交付甲方監工單位辦理開工申報審查(詳如承攬作業危害因素及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告知書內附件1),並由甲方監工單位將乙方施工人員名冊移保防實施人員安全查核。 (2)乙方開工申報審查完成及材料查驗合格後,由甲方監工單位以書面(傳真)通知乙方開工,乙方應自收到前述通知並用印回傳次日起5日曆天辦理開工,並於開工日起30日曆天(含)內完成加改裝交貨(含驗收應交之文件,如無法提供者,視同未交貨),乙方若未依期限辦理開工,則自甲方書面(電傳)通知次日起開始列計工期,如履約期間有任何影響施工情形,乙方應以書面通知方式向甲方監工單位反映,未反映者其他延遲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三、本案投標之廠商地址、負責人及聯絡電話等資訊將於年度結束後實施問卷滿意度調查,以供單位建構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 四、本案投標須知適用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113.04.23)版本,請各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再次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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