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37366
公佈日期 : 2024/07/05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701300047
採購名稱 : 113年度空氣品質監測站及環保儀器汰舊換新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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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628325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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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06,31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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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701300047
採購名稱:113年度空氣品質監測站及環保儀器汰舊換新乙案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機關地址: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謝函霓
連絡人電話:(037)752054#5233
傳真號碼:(037)75538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26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02
開標日期:2024/07/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214,050 元
Email:u421471@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需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投標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具有下列政府核准登記合格營業項目之一者: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
環境檢測服務業(J101050)。
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030)。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3,061,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3,061,000元。
3.押標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8】。
4.請派員參加,如未到場,則放棄減價權利。
5.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
7.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8.標單以送達本廠時間為準。
9.【檢舉受理單位】買方政風檢舉信箱:d37063@taipower.com.tw 檢舉電話:037 -757612
10.環境污染宣導標語:請使用可回收低污染包裝材料,減少環境污染。
11.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並置於標封內。
12.請詳閱採購規範及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13.廠商投標時應提供儀器型錄並以螢光筆標記中文註明,符合本儀器規範設備的每一項目。投標廠商所附型錄之規格、文件與儀器規範任何一項不符者,均為不合格。得提出儀器說明書或投標標的物實際操作圖說或原廠證明文件。
14.為確保測監測設備維護品質保證,得標廠商須於期限內將下列文件,送本廠審核:
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
(1).須檢附採購規範之原製造商,書面同意提供三年(含)以上維護技術支援、諮詢服務及零配件供應保證書正本供本廠查驗。
(2).提交工作計畫書(內容包括施工進度表、施工方法、工作安全措/設施、儀器配置圖、資料蒐集器傳輸功能之測試計畫)送達本廠審核,本廠如認有不適合或須增修部分,廠商應於收到本廠通知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送修正版,直到符合實際功能要求。
(3).提交環保署委託空氣品質懸浮微粒監測儀器性能比測作業機構出具之國內儀器性能測試合格證明文件。
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
提交功能測試計畫書(內容包括多點校正、儀器檢查、流量校正等各項表格)送本廠審查,經本廠審核認可後據以查驗。
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
提交保固計畫書(含定期維護及不定期維修)。每週需到站維護,執行內容包括每週、月、季、年之保固工作內容、工作安全措/設施、工作報表及所須耗材、零配件更換週期等。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3,061,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3,061,000元。
3.押標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8】。
4.請派員參加,如未到場,則放棄減價權利。
5.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
7.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8.標單以送達本廠時間為準。
9.【檢舉受理單位】買方政風檢舉信箱:d37063@taipower.com.tw 檢舉電話:037 -757612
10.環境污染宣導標語:請使用可回收低污染包裝材料,減少環境污染。
11.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並置於標封內。
12.請詳閱採購規範及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13.廠商投標時應提供儀器型錄並以螢光筆標記中文註明,符合本儀器規範設備的每一項目。投標廠商所附型錄之規格、文件與儀器規範任何一項不符者,均為不合格。得提出儀器說明書或投標標的物實際操作圖說或原廠證明文件。
14.為確保測監測設備維護品質保證,得標廠商須於期限內將下列文件,送本廠審核:
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
(1).須檢附採購規範之原製造商,書面同意提供三年(含)以上維護技術支援、諮詢服務及零配件供應保證書正本供本廠查驗。
(2).提交工作計畫書(內容包括施工進度表、施工方法、工作安全措/設施、儀器配置圖、資料蒐集器傳輸功能之測試計畫)送達本廠審核,本廠如認有不適合或須增修部分,廠商應於收到本廠通知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送修正版,直到符合實際功能要求。
(3).提交環保署委託空氣品質懸浮微粒監測儀器性能比測作業機構出具之國內儀器性能測試合格證明文件。
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
提交功能測試計畫書(內容包括多點校正、儀器檢查、流量校正等各項表格)送本廠審查,經本廠審核認可後據以查驗。
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
提交保固計畫書(含定期維護及不定期維修)。每週需到站維護,執行內容包括每週、月、季、年之保固工作內容、工作安全措/設施、工作報表及所須耗材、零配件更換週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