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836705
公佈日期 : 2024/07/04
採購單位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採購案號 : te11303400
採購名稱 : 113-114年度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968719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57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e11303400
採購名稱:113-114年度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晉嘉
連絡人電話:(02)27599741#7215
傳真號碼:(02)275997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13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18
開標日期:2024/06/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8,940,000 元
Email:bx0371@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交通標示工程業(EZ06010)
附加說明 :
1.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辦理。 2.本案採取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證件封、價格封應分別書面密封。 3.本案採複數決標,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1分項(組),依各項(組)開決標順序如下: 先開第1分項(113-114年度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1 ),次開第2標(113-114年度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2 ),如第1分項開標結果由A廠商取得承包資格,則A廠商於第2分項視為無效標單。(本案第1分項已決標) 4.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5.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3年6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5;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6月14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7.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8.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9.本案公告底價: 第1分項底價為新臺幣壹仟壹佰伍拾柒萬元整。(已決標) 第2分項底價為新臺幣壹仟壹佰伍拾柒萬元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辦理。 2.本案採取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證件封、價格封應分別書面密封。 3.本案採複數決標,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1分項(組),依各項(組)開決標順序如下: 先開第1分項(113-114年度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1 ),次開第2標(113-114年度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2 ),如第1分項開標結果由A廠商取得承包資格,則A廠商於第2分項視為無效標單。(本案第1分項已決標) 4.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5.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3年6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5;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6月14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7.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8.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9.本案公告底價: 第1分項底價為新臺幣壹仟壹佰伍拾柒萬元整。(已決標) 第2分項底價為新臺幣壹仟壹佰伍拾柒萬元整。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