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36613
公佈日期 : 2024/07/04
採購單位 : 高雄榮民總醫院
採購案號 : ENG-1130038
採購名稱 : 113年度非LED燈具汰換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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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09272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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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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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NG-1130038
採購名稱:113年度非LED燈具汰換案
採購類別: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地址: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蔡佳霖
連絡人電話:(07)3422121#75436
傳真號碼:(07)346804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27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02
開標日期:2024/07/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83,200 元
Email:wwweng@vghks.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具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加入登記所在地之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證明,如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自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本院工務室洽領. 工本費新台幣1,000元. 二、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1,5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工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函領113年度非LED燈具汰換案標單)並注意郵寄往返時間提早作業. 三、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http://www.pcc.gov.tw/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三、電子領標者投標時,自備標封、標單封、證件封等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自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本院工務室洽領. 工本費新台幣1,000元. 二、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1,5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工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函領113年度非LED燈具汰換案標單)並注意郵寄往返時間提早作業. 三、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http://www.pcc.gov.tw/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三、電子領標者投標時,自備標封、標單封、證件封等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