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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36367
公佈日期 : 2024/07/04
採購單位 : 臺中市立清水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309
採購名稱 : 「113年度行健樓冷氣裝設」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93412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9
採購名稱:「113年度行健樓冷氣裝設」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冷涷空調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立清水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436臺中市清水區鰲峰路25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事務組長張儀美
連絡人電話:(04)26262042#131
傳真號碼:(04)2626208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27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01
開標日期:2024/07/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00,000 元
Email:address328@mail.edu.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營業項目為「電器承裝、安裝業」、「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代碼「E601010」、「E601020」、「E602011」或與本案相關之設立登記合格且無採購法103條各項情形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另檢附領有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及臺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附加說明 :
依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二)資格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聲明事項之勾選請詳「附註」欄位。 2、 凡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其營業項目應與本案採購項目相關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納稅證明文件: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綜合所得稅證明:為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本項適用於以自然人名義投標之情形) (3)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1)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及文件形式審查表:(為本校審查用,廠商資格文件以投標須知規定為準)投標人於該表填寫廠商名稱,合格與不合格欄由本校審查後填具,請勿填寫。 (2)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一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3)廠商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單。 (4)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並得提出係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之證明文件,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說明。 (三) 投標文件規定廠商應用印之處,應加蓋印章。填寫錯誤或塗改處應加蓋負責人印章。 (四)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依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二)資格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聲明事項之勾選請詳「附註」欄位。 2、 凡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其營業項目應與本案採購項目相關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納稅證明文件: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綜合所得稅證明:為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本項適用於以自然人名義投標之情形) (3)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1)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及文件形式審查表:(為本校審查用,廠商資格文件以投標須知規定為準)投標人於該表填寫廠商名稱,合格與不合格欄由本校審查後填具,請勿填寫。 (2)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一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3)廠商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單。 (4)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並得提出係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之證明文件,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說明。 (三) 投標文件規定廠商應用印之處,應加蓋印章。填寫錯誤或塗改處應加蓋負責人印章。 (四)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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