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36355
公佈日期 : 2024/07/04
採購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採購案號 : 11356002F31
採購名稱 : 劍南山高地供水管線新設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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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92248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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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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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88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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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56002F31
採購名稱:劍南山高地供水管線新設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袁應森
連絡人電話:(02)83695211
傳真號碼:(02)8369518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19
截止收件日期:2024/07/02
開標日期:2024/07/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213,327 元
Email:ggggf@water.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附加說明 :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聯絡人請洽:鄧森隆,電話:02-83695197。
二、本高地供水管線工程案,主要管材為75mm及50mmHDPE 管,總長約3,275公尺,HDPE 管材由廠商自備,承商施工前應調查並丈量確認需求數量,如有剩餘,機關不予收購。
三、本案主要工法以傳埋為主,附掛為輔之方式施工,傳埋部分須配合道路主管機關要求辦理路面銑鋪,其預估數量詳詳細表。
四、本契約(1)西康里高地供水新設管線及(2)劍南路高地供水新設管線因預算財源不同,得標廠商應於每次估驗計價時,分別計算本契約(1)西康里高地供水新設管線及(2)劍南路高地供水新設管線 施作部分,開立個別發票。
五、押標金850,000元,受款人請書明「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 10 %。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
六、本案公告底價,為16,888,000元。
七、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 6 月 24 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 6 月 28 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八、本機關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投標廠商若採用「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請務必確認已繳費成功,以免影響投標資格,若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電子採購網客服專線:0800-080-511。未得標廠商請於開標後攜帶公司、負責人章及匯款帳號至本機關辦理押標金退還。
九、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十、為配合臺北市政府111年開放文件格式推廣計畫,本機關招標案件提供開放文件格式(英語:OpenDocument Format,簡稱ODF):符合我國國家標準CNS15251(參考國際標準ISO/IEC26300所制定)格式之文件格式,常見副檔名有odt、ods等,請領、投標廠商自行安裝相關軟體工具(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s=41F160FA9EF25A20),以維相關檔案文件正確性。
十一、依臺北市政府電子契約推動計畫,契約副本文件採電子化簽署作業,得標廠商應配合登錄臺北市政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簽署契約副本。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聯絡人請洽:鄧森隆,電話:02-83695197。
二、本高地供水管線工程案,主要管材為75mm及50mmHDPE 管,總長約3,275公尺,HDPE 管材由廠商自備,承商施工前應調查並丈量確認需求數量,如有剩餘,機關不予收購。
三、本案主要工法以傳埋為主,附掛為輔之方式施工,傳埋部分須配合道路主管機關要求辦理路面銑鋪,其預估數量詳詳細表。
四、本契約(1)西康里高地供水新設管線及(2)劍南路高地供水新設管線因預算財源不同,得標廠商應於每次估驗計價時,分別計算本契約(1)西康里高地供水新設管線及(2)劍南路高地供水新設管線 施作部分,開立個別發票。
五、押標金850,000元,受款人請書明「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 10 %。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
六、本案公告底價,為16,888,000元。
七、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 6 月 24 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 6 月 28 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八、本機關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投標廠商若採用「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請務必確認已繳費成功,以免影響投標資格,若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電子採購網客服專線:0800-080-511。未得標廠商請於開標後攜帶公司、負責人章及匯款帳號至本機關辦理押標金退還。
九、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十、為配合臺北市政府111年開放文件格式推廣計畫,本機關招標案件提供開放文件格式(英語:OpenDocument Format,簡稱ODF):符合我國國家標準CNS15251(參考國際標準ISO/IEC26300所制定)格式之文件格式,常見副檔名有odt、ods等,請領、投標廠商自行安裝相關軟體工具(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s=41F160FA9EF25A20),以維相關檔案文件正確性。
十一、依臺北市政府電子契約推動計畫,契約副本文件採電子化簽署作業,得標廠商應配合登錄臺北市政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簽署契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