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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35189
公佈日期 : 2024/07/03
採購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L0213S2017L
採購名稱 : 高雄工務段轄內站場及平交道積水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部份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34013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13S2017L
採購名稱:高雄工務段轄內站場及平交道積水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部份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先生/高雄工務段 賴世峰
連絡人電話:(07)5884060
傳真號碼:(07)58840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4/19
截止收件日期:2024/05/16
開標日期:2024/05/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65,000 元
Email:0853092@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文件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其所登記科別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文件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之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履約地點]:中洲車站(臺南市仁德區)、大湖車站(高雄市路竹區)、九曲堂車站(高雄市大樹區)、糖前路平交道(高雄市橋頭區)、忠孝路平交道(高雄市路竹區) [履約期限]: (1)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議組織會議,決定開工日期。 (2)委託測量部分:依本局通知作業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3)規劃設計部分: a、廠商接到本局通知日起,應在30日曆天內提出規劃部分服務事項成果(期中報告)1式10份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期中簡報)。 b、規劃成果簡報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並於指定期限內,依本局審查意見修正完成,提出期末報告1式10份送交本局辦理期末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再次簡報(期末報告),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規劃報告書(含基本設計圖)1式10份。 c、規劃成果簡報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同意書面通知日起,應在60日曆天內,提出細部設計部分服務事項成果,將設計圖說及施工預算書等1式10份送交本局審查。 d、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並於指定期限內,依本局審查意見修正完成,否則依約罰款,修正次數以3次為限。 e、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廠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 f、視情況配合出席有關本工程之相關現場會勘說明會。 g、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應於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期限內,辦理完成。 h、以上各款未依限期完成,視同逾期,依罰則相關規定罰款。 i、以上工作不包含本局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4)工程監造部分:廠商提供之工程監造管理技術服務,以主體工程決標之日起,迄本主體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為服務工作期限。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高雄工務段/賴世峰 07-5880163#338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1) 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 領標憑據未檢附者。 [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地點]:中洲車站(臺南市仁德區)、大湖車站(高雄市路竹區)、九曲堂車站(高雄市大樹區)、糖前路平交道(高雄市橋頭區)、忠孝路平交道(高雄市路竹區) [履約期限]: (1)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議組織會議,決定開工日期。 (2)委託測量部分:依本局通知作業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3)規劃設計部分: a、廠商接到本局通知日起,應在30日曆天內提出規劃部分服務事項成果(期中報告)1式10份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期中簡報)。 b、規劃成果簡報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並於指定期限內,依本局審查意見修正完成,提出期末報告1式10份送交本局辦理期末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再次簡報(期末報告),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規劃報告書(含基本設計圖)1式10份。 c、規劃成果簡報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同意書面通知日起,應在60日曆天內,提出細部設計部分服務事項成果,將設計圖說及施工預算書等1式10份送交本局審查。 d、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後,廠商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並於指定期限內,依本局審查意見修正完成,否則依約罰款,修正次數以3次為限。 e、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成立預算後,廠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 f、視情況配合出席有關本工程之相關現場會勘說明會。 g、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應於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期限內,辦理完成。 h、以上各款未依限期完成,視同逾期,依罰則相關規定罰款。 i、以上工作不包含本局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4)工程監造部分:廠商提供之工程監造管理技術服務,以主體工程決標之日起,迄本主體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為服務工作期限。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高雄工務段/賴世峰 07-5880163#338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開標後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1) 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 領標憑據未檢附者。 [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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