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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35121
公佈日期 : 2024/07/03
採購單位 : 新竹縣關西鎮公所
採購案號 : GXL113002
採購名稱 : 關西鎮立圖書館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07005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43,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XL113002
採購名稱:關西鎮立圖書館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新竹縣關西鎮公所
機關地址:306新竹縣關西鎮西安里正義路5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楊盛隆
連絡人電話:(03)5872935#100
傳真號碼:(03)587051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13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18
開標日期:2024/06/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60,000 元
Email:yangshenglung68@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或技術顧問機構或技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建築或結構技術性服務之自然或法人:1.技術顧問機構需聘有建築師或結構、土木工程技師為專任執業技師且領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有效商業團體會員證、建築或結構、土木工程技師執業執照。2.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需領有建築或結構、土木工程技師執業執照、有效建築師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 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或具有本案資格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處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另按經濟部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勿檢附)。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 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3) 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30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 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5) 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6) 得標廠商得標後請至新竹縣轄內郵局購買印花稅黏貼繳納稅捐。 (7) 由主辦機關依規組成評審小組進行企劃書評審,原則於開標資格審查後合格者立即進行評審作業,評審會後隨即辦理議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 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3) 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30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 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5) 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6) 得標廠商得標後請至新竹縣轄內郵局購買印花稅黏貼繳納稅捐。 (7) 由主辦機關依規組成評審小組進行企劃書評審,原則於開標資格審查後合格者立即進行評審作業,評審會後隨即辦理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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