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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34537
公佈日期 : 2024/07/02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30419-4
採購名稱 : 龍岡異域軍區都市風貌形塑規劃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0402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419-4
採購名稱:龍岡異域軍區都市風貌形塑規劃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蔡宜妏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5781
傳真號碼:(03)332296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5/08
截止收件日期:2024/05/23
開標日期:2024/05/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700,000 元
Email:10010756@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擇一即可):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土木工程、都市計畫)。 2.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都市計畫)或建築師事務所。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具備本案專業之合法公司,營業項目應具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基本資格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都市計畫)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 (2)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都市計畫)或建築師開業證書 ■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具備本案專業之合法公司: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營業項目應具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113年5月7日核准簽辦 2.本次更正評選須知之服務建議書份數 3.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履約期限】: 1.乙方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彩色版)一式3份,計畫書內容至少應包括工作計畫流程、工作預定進度表(含分期提出各種書面資料之時程)、工作人力計畫(含人員配置表)等。 2.空拍作業計畫書:自決標日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空拍作業計畫書一式5份,並於機關審查同意後,依計畫期程完成。 3.期中報告書:自機關核定空拍作業計畫書發文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送期中報告書(彩色版)一式5份;內容應包含委託工作內容第一項「整體調查分析與規劃」、第二項(二)「忠貞市場及忠貞文化園區周邊環境風貌設計及改善執行計畫」(含3D模擬及360度改善前後(3D模擬)比對)及第三項。 4.期末報告書:自機關核定期中報告書發文次日起120日曆天內提送期末報告書(彩色版)一式5份;內容應包含全部工作內容。 5.總結報告書:自機關核定期末報告書發文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總結報告書(彩色版)一式10份及工作成果之電腦檔案光碟片一式3份(含各階段簡報資料檔案、空拍圖、規劃設計成果3D模擬圖及360度改善前、後(3D模擬)比對圖、報告書、照片、相關圖檔等電子檔(含原始檔案格式))。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03-3322101分機5781)蔡宜妏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113年5月7日核准簽辦 2.本次更正評選須知之服務建議書份數 3.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履約期限】: 1.乙方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彩色版)一式3份,計畫書內容至少應包括工作計畫流程、工作預定進度表(含分期提出各種書面資料之時程)、工作人力計畫(含人員配置表)等。 2.空拍作業計畫書:自決標日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空拍作業計畫書一式5份,並於機關審查同意後,依計畫期程完成。 3.期中報告書:自機關核定空拍作業計畫書發文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送期中報告書(彩色版)一式5份;內容應包含委託工作內容第一項「整體調查分析與規劃」、第二項(二)「忠貞市場及忠貞文化園區周邊環境風貌設計及改善執行計畫」(含3D模擬及360度改善前後(3D模擬)比對)及第三項。 4.期末報告書:自機關核定期中報告書發文次日起120日曆天內提送期末報告書(彩色版)一式5份;內容應包含全部工作內容。 5.總結報告書:自機關核定期末報告書發文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總結報告書(彩色版)一式10份及工作成果之電腦檔案光碟片一式3份(含各階段簡報資料檔案、空拍圖、規劃設計成果3D模擬圖及360度改善前、後(3D模擬)比對圖、報告書、照片、相關圖檔等電子檔(含原始檔案格式))。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03-3322101分機5781)蔡宜妏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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