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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34511
公佈日期 : 2024/07/02
採購單位 :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30505
採購名稱 : 公安路75巷路肩鋪面及標線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685213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505
採購名稱:公安路75巷路肩鋪面及標線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機關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行政路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發包中心邱小姐或工務課柯先生
連絡人電話:(05)6322132#257或266
傳真號碼:(05)631019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5/07
截止收件日期:2024/05/14
開標日期:2024/05/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98,000 元
Email:ylylhw257@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持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非拒絕往來戶。 二、為預防爭議及釐清相關民刑事責任,請廠商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一。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公告截止期限前,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洽購。 二、電子領標。 三、郵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參佰元整(含圖說費),電子領標免費。 【其他】 一、本案第一次公告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虎尾鎮公所(虎尾鎮行政路六號),並需附足額回郵。郵購、洽購均以三份為限。 四、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應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件人一律填寫「雲林縣虎尾鎮公所」,並註明郵購文件標的名稱及回郵信封上收件人姓名、地址,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五、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3條之規定提出,逾期本所不予受理。 七、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八、標封上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未標示者視為不合格廠商。 九、因「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04.13停止使用,爰請廠商投標時勿再檢附。 十、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所三樓發包中心),以備依採購法第53條、第54條辦理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十一、得標廠商訂約後,契約書應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印花稅票請向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港兩分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並以縣市代號『雲林縣』開立繳款書繳納。 十二、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附註】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檢舉電話:(○五)六三三七一一五 檢舉信箱:ylhwcse@mail.yunlin.gov.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公告截止期限前,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洽購。 二、電子領標。 三、郵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參佰元整(含圖說費),電子領標免費。 【其他】 一、本案第一次公告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虎尾鎮公所(虎尾鎮行政路六號),並需附足額回郵。郵購、洽購均以三份為限。 四、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應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件人一律填寫「雲林縣虎尾鎮公所」,並註明郵購文件標的名稱及回郵信封上收件人姓名、地址,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五、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3條之規定提出,逾期本所不予受理。 七、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八、標封上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未標示者視為不合格廠商。 九、因「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04.13停止使用,爰請廠商投標時勿再檢附。 十、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所三樓發包中心),以備依採購法第53條、第54條辦理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十一、得標廠商訂約後,契約書應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印花稅票請向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港兩分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並以縣市代號『雲林縣』開立繳款書繳納。 十二、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附註】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檢舉電話:(○五)六三三七一一五 檢舉信箱:ylhwcse@mail.yunli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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