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32970
公佈日期 : 2024/06/28
採購單位 :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採購案號 : A1130604
採購名稱 : 113年度區里公共設施道路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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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04569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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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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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1130604
採購名稱:113年度區里公共設施道路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機關地址:824高雄市燕巢區安招里中安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永聖
連絡人電話:(07)6161411#155
傳真號碼:(07)616792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2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27
開標日期:2024/06/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27,361 元
Email:shengge@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未受停業、停權處分)之廠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上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投標文件須於113年6月27日上午09時00分前,以郵寄送達「燕巢郵局第十二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投入本機關設置之投標箱」。
[開標日期]:113年6月27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所3樓發包室辦理開標。
[押標金額度]:無。如廠商以支票繳交押標金,支票抬頭請註明【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工程採購性質]:地方建設類工程。
[決標方式]:在底價內最低標價。
[領標限制]:同一標案,購標者僅限領一標的。
[其它]:1.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每一件請領圖說者限一件,投標文件應依規定裝入大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以電子領標需附電子領標付款收據憑證(號碼),未盡事宜疑問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2.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間,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未出席開標之廠商,建請將連絡電話一併註明於大標封,以便有疑問時即時連繫查詢。決標作業時,若廠商於比減價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並不得參加後續之比減價。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時,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由開標主持人當場說明或訂定)到場,如廠商未於通知期限內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4.受理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5.受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信箱:eth@kcg.gov.tw)、高雄市燕巢區公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檢舉電話:(07)616-1411#210)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上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投標文件須於113年6月27日上午09時00分前,以郵寄送達「燕巢郵局第十二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投入本機關設置之投標箱」。
[開標日期]:113年6月27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所3樓發包室辦理開標。
[押標金額度]:無。如廠商以支票繳交押標金,支票抬頭請註明【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工程採購性質]:地方建設類工程。
[決標方式]:在底價內最低標價。
[領標限制]:同一標案,購標者僅限領一標的。
[其它]:1.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每一件請領圖說者限一件,投標文件應依規定裝入大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以電子領標需附電子領標付款收據憑證(號碼),未盡事宜疑問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2.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間,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未出席開標之廠商,建請將連絡電話一併註明於大標封,以便有疑問時即時連繫查詢。決標作業時,若廠商於比減價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並不得參加後續之比減價。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時,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由開標主持人當場說明或訂定)到場,如廠商未於通知期限內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4.受理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5.受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信箱:eth@kcg.gov.tw)、高雄市燕巢區公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檢舉電話:(07)616-14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