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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32778
公佈日期 : 2024/06/28
採購單位 : 雲林縣議會
採購案號 : 11311
採購名稱 : 雲林縣議會113年會議發言登記系統顯示牆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279755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11
採購名稱:雲林縣議會113年會議發言登記系統顯示牆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議會
機關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22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蔡清旭、陳怡雅
連絡人電話:(05)5322310#1508
傳真號碼:(05)534076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12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19
開標日期:2024/06/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0,000 元
Email:pc88@ylc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可於等標期間內預約至本會現場查勘,意者請洽承辦人蔡清旭先生(05-5322310分機1507) 二、廠商應檢附服務企劃書1式7份,於開標當日作為評審之用並說明答詢,如需以電腦簡報請自備相關設備。 三、 (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網址:http://www.geps.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招標方式為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四、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五、全份招標文件包含:1.外標封、證件封、標單封 2.投標文件(含廠商投標資格證件審查表、投標廠商切結書、授權書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標價三用文件(含投標標價清單、議價減價標單、抽籤單) 5.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 6.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7.評審評分表及總表 8.財物採購契約書 9.需求說明書;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會總務組,免費公開閱覽。 五、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會總務組,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5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六、爭議處理:機關與廠商應履約而發生爭議者,應依法令及契約規定,考量公共利益者及公平合理,本誠信和諧,盡力協調解決之,本案依採購法規定受理調解及申訴之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02-87897500。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可於等標期間內預約至本會現場查勘,意者請洽承辦人蔡清旭先生(05-5322310分機1507) 二、廠商應檢附服務企劃書1式7份,於開標當日作為評審之用並說明答詢,如需以電腦簡報請自備相關設備。 三、 (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網址:http://www.geps.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招標方式為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四、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五、全份招標文件包含:1.外標封、證件封、標單封 2.投標文件(含廠商投標資格證件審查表、投標廠商切結書、授權書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標價三用文件(含投標標價清單、議價減價標單、抽籤單) 5.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 6.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7.評審評分表及總表 8.財物採購契約書 9.需求說明書;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會總務組,免費公開閱覽。 五、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會總務組,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5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六、爭議處理:機關與廠商應履約而發生爭議者,應依法令及契約規定,考量公共利益者及公平合理,本誠信和諧,盡力協調解決之,本案依採購法規定受理調解及申訴之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02-8789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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