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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32638
公佈日期 : 2024/06/28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3-2-223
採購名稱 : 掛號郵件簽收(收據)清單(單聯式)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801942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3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2-223
採購名稱:掛號郵件簽收(收據)清單(單聯式)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曹浩?
連絡人電話:(02)23921310#2317
傳真號碼:(02)2396929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18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26
開標日期:2024/06/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800,000 元
Email:tsao659591@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
附加說明 :
一、履約期限: 交貨物料,一次交清。 1、得標廠商自決標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製妥樣稿送本公司郵務處投攬管理科校稿,樣稿經校稿合格,自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提供正式樣品100份送郵務處投攬管理科測試;送校稿或測試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7,000元違約金。如校稿或測試不合格,須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另提供樣稿或正式樣品100份作第2次校稿或測試。送校稿或測試,改正次數逾2次者,第3次起除每次計罰契約價金總額3%之違約金外,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但改正之事由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計入改正次數。 2、得標廠商自本公司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45日曆天內製妥交貨物料,並通知本公司派員到廠辦理驗收。 3、驗收時抽取成品2箱送郵局實機測試,測試合格始為驗收合格,廠商須免費補足送測成品。 4、俟本公司驗收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7個工作天內,依照所附交貨詳情表局所、數量交貨完畢。 【以上天(日)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二、其他注意事項: 1.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產品或勞務投標。 2.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地點: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5室(開標室) 3.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4.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本公司郵務處投攬管理科 電話:(02)2392-1310#2383 張育豪 [交貨洽詢單位]:本公司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22171097 林木春 ※第1次更正招標公告:新增招標文件-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履約期限: 交貨物料,一次交清。 1、得標廠商自決標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製妥樣稿送本公司郵務處投攬管理科校稿,樣稿經校稿合格,自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提供正式樣品100份送郵務處投攬管理科測試;送校稿或測試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7,000元違約金。如校稿或測試不合格,須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另提供樣稿或正式樣品100份作第2次校稿或測試。送校稿或測試,改正次數逾2次者,第3次起除每次計罰契約價金總額3%之違約金外,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但改正之事由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計入改正次數。 2、得標廠商自本公司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45日曆天內製妥交貨物料,並通知本公司派員到廠辦理驗收。 3、驗收時抽取成品2箱送郵局實機測試,測試合格始為驗收合格,廠商須免費補足送測成品。 4、俟本公司驗收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7個工作天內,依照所附交貨詳情表局所、數量交貨完畢。 【以上天(日)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二、其他注意事項: 1.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產品或勞務投標。 2.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地點: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5室(開標室) 3.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4.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本公司郵務處投攬管理科 電話:(02)2392-1310#2383 張育豪 [交貨洽詢單位]:本公司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22171097 林木春 ※第1次更正招標公告:新增招標文件-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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