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32418
公佈日期 : 2024/06/28
採購單位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採購案號 : 113076F
採購名稱 : 113年農業氣象觀測資料管理平臺建置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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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85905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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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314,1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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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76F
採購名稱:113年農業氣象觀測資料管理平臺建置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林宜萱
連絡人電話:(02)23491425
傳真號碼:(02)2311376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4/30
截止收件日期:2024/05/29
開標日期:2024/05/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600,000 元
Email:yihsuan945@cwa.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附加說明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機關大氣觀測組承辦人:林宜萱 電話:02-2349-1425
2.1家以上之廠商投標即當場進行審查,資格符合者擇期簡報,俟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再行辦理議價程序,投標廠商請準時參加,不另通知。
3.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4.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6.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7.履約期限
第1期應完成工作及該工作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日內 提出專案執行計畫書,內容包含本案平臺建置規劃、工作內容、人員配置、交付之產品項目及內容、詳細時程規劃、軟硬體需求以及教育訓練計畫。
第2期應完成工作及該工作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3年07月26日前提交下列文件各1式3份
(1)期中報告書初稿
(2)期中程式集
經本署審查同意後,於113年08月09日前繳交以下文件各1式3份
(1)期中報告書完稿
(2)期中程式集。
第3期應完成工作及該工作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3年12月2日前提交下列文件各1式3份
(1)期末報告書初稿
(2)本案程式集
(3)教育訓練教材初稿
經本署審查同意後,於113年12月10日前繳交以下文件各1式3份
(1)期末報告 書完稿
(2)本案程式集
(3)教育訓練及教育訓練教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機關大氣觀測組承辦人:林宜萱 電話:02-2349-1425
2.1家以上之廠商投標即當場進行審查,資格符合者擇期簡報,俟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再行辦理議價程序,投標廠商請準時參加,不另通知。
3.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4.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6.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7.履約期限
第1期應完成工作及該工作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日內 提出專案執行計畫書,內容包含本案平臺建置規劃、工作內容、人員配置、交付之產品項目及內容、詳細時程規劃、軟硬體需求以及教育訓練計畫。
第2期應完成工作及該工作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3年07月26日前提交下列文件各1式3份
(1)期中報告書初稿
(2)期中程式集
經本署審查同意後,於113年08月09日前繳交以下文件各1式3份
(1)期中報告書完稿
(2)期中程式集。
第3期應完成工作及該工作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3年12月2日前提交下列文件各1式3份
(1)期末報告書初稿
(2)本案程式集
(3)教育訓練教材初稿
經本署審查同意後,於113年12月10日前繳交以下文件各1式3份
(1)期末報告 書完稿
(2)本案程式集
(3)教育訓練及教育訓練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