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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31827
公佈日期 : 2024/06/27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31005
採購名稱 : 防災倉庫屋頂修繕及防水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5031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8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1005
採購名稱:防災倉庫屋頂修繕及防水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地址: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呂沅蓉、曹成翊(分機285)
連絡人電話:(02)27925828#321
傳真號碼:(02)2791898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6/19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24
開標日期:2024/06/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91,419 元
Email:r39703@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以下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專業營造業:屋頂防水。
附加說明 :
[公告底價]: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肆佰捌拾伍萬元整($4,850,000)。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24日下午5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取者電子光碟者酌收50元工本費;郵購者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10%,保證金繳納方式請參照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1.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3.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4.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經建課曹成翊先生,聯絡電話:(02)2792-5828轉285。 5.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3年6月21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即113年6月22日前),本所電話(02)2792-5828, 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6.預訂決標日為113年6月25日。 7.本次為第2次招標公告,招標文件部分內容有修正,請以本次招標文件為投標依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告底價]: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肆佰捌拾伍萬元整($4,850,000)。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24日下午5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取者電子光碟者酌收50元工本費;郵購者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10%,保證金繳納方式請參照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1.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3.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4.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經建課曹成翊先生,聯絡電話:(02)2792-5828轉285。 5.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3年6月21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即113年6月22日前),本所電話(02)2792-5828, 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6.預訂決標日為113年6月25日。 7.本次為第2次招標公告,招標文件部分內容有修正,請以本次招標文件為投標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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