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831552
公佈日期 : 2024/06/27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30322-1
採購名稱 : 113年外國人體育趣味競賽暨法令宣導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261274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322-1
採購名稱:113年外國人體育趣味競賽暨法令宣導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黃俊欽先生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6821
傳真號碼:(03)339254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5/2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6/03
開標日期:2024/06/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78,000 元
Email:10036942@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經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學校、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 1.投標廠商為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者,應出具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並加蓋相關印章。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2.投標廠商為學校者,應出具 (1)學校同意參加本採購案投標之授權證明書或公文(正本,非出席開標授權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並加蓋相關印章。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3.投標廠商為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者,應出 (1)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並加蓋相關印章。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 1、 依據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113年5月17日核准簽辦理。 2、 本次公告修正需求說明書。 3、 本案業經變更招標文件,廠商不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之翌日起至113年10月27日(含)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並在113年11月4日(含)前將成果報告書紙本1式2份及電子光碟2片(含成果報告書word檔及pdf檔、活動照片及相關文件等)函送機關,並以機關收文日為主。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03-3322101分機6821)黃俊欽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附加說明】 本案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新臺幣1,578,000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附加說明】 1、 依據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113年5月17日核准簽辦理。 2、 本次公告修正需求說明書。 3、 本案業經變更招標文件,廠商不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之翌日起至113年10月27日(含)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並在113年11月4日(含)前將成果報告書紙本1式2份及電子光碟2片(含成果報告書word檔及pdf檔、活動照片及相關文件等)函送機關,並以機關收文日為主。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03-3322101分機6821)黃俊欽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附加說明】 本案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新臺幣1,578,000元。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