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775151
公佈日期 : 2024/03/25
採購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採購案號 : 11328001S01
採購名稱 : 圖資編輯系統更新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75785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28001S01
採購名稱:圖資編輯系統更新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段洛城
連絡人電話:(02)87335797
傳真號碼:(02)873357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2/0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2/21
開標日期:2024/02/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350,000 元
Email:hpistons@water.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資訊軟體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10)
附加說明 :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聯絡人請洽:曾美芝,電話:02-87335657。 二、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價格給付,費用為新臺幣4,350,000元整,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2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服務建議書及附件請自行封裝後一併投寄),本案分3階段程序辦理(第1階段:基本資格審查、第2階段:簡報評選及第3階段:議價)。 五、付款方式:依契約第5條規定辦理。 六、特殊規定:詳本案需求說明書及詳細表。 七、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八、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九、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無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十、本案委員名單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首頁/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十一、依「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決標後將於本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採電子簽章製作電子契約副本。投標廠商可先向有關憑證管理中心申請工商或組織團體憑證,並註冊臺北通組織會員,以加速未來辦理時效。 十二、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次(工作)日即為決標日,機關不另行製作決標紀錄。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二)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處投標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以上做法,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十三、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聯絡人請洽:曾美芝,電話:02-87335657。 二、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價格給付,費用為新臺幣4,350,000元整,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2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服務建議書及附件請自行封裝後一併投寄),本案分3階段程序辦理(第1階段:基本資格審查、第2階段:簡報評選及第3階段:議價)。 五、付款方式:依契約第5條規定辦理。 六、特殊規定:詳本案需求說明書及詳細表。 七、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八、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九、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無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十、本案委員名單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首頁/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十一、依「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決標後將於本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採電子簽章製作電子契約副本。投標廠商可先向有關憑證管理中心申請工商或組織團體憑證,並註冊臺北通組織會員,以加速未來辦理時效。 十二、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次(工作)日即為決標日,機關不另行製作決標紀錄。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二)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處投標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以上做法,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十三、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