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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774832
公佈日期 : 2024/03/22
採購單位 : 嘉義縣消防局
採購案號 : 113031
採購名稱 : 派遣平板電腦設備1批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093083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31
採購名稱:派遣平板電腦設備1批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嘉義縣消防局
機關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安仁里祥和二路東段6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呂俊螢
連絡人電話:(05)3620233#221
傳真號碼:(05)362035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3/14
截止收件日期:2024/03/21
開標日期:2024/03/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85,000 元
Email:chiahan00329@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案開標倘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標價超過開標前訂定之底價,本機關將依本案投標須知第48條及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另行通知廠商減價。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由本機關另行書面通知投標廠商於指定時間至機關場所減價。 2.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3.得標廠商簽約前須繳納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切結書等文件。 4.以紙本支票繳納之押標金,須於開標前寄送至本局,逾期者,視為不合格標。 5.以入戶信匯方式繳納押標金之廠商,如未得標或須退還押標金者,請寄送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正本至本局。 6.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辦理第1次公開招標公告,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7.收件截止日或開標日當日嘉義縣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代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案開標倘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標價超過開標前訂定之底價,本機關將依本案投標須知第48條及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另行通知廠商減價。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由本機關另行書面通知投標廠商於指定時間至機關場所減價。 2.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3.得標廠商簽約前須繳納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切結書等文件。 4.以紙本支票繳納之押標金,須於開標前寄送至本局,逾期者,視為不合格標。 5.以入戶信匯方式繳納押標金之廠商,如未得標或須退還押標金者,請寄送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正本至本局。 6.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辦理第1次公開招標公告,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7.收件截止日或開標日當日嘉義縣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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