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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768799
公佈日期 : 2024/03/14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61370009
採購名稱 : 彰化區營業處企業服務課多功能會客(議)室室內裝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94383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61370009
採購名稱:彰化區營業處企業服務課多功能會客(議)室室內裝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廖先生/契約規範疑問請洽 葉主辦 #6658
連絡人電話:(04)7256461#6607
傳真號碼:(04)725647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2/27
截止收件日期:2024/03/12
開標日期:2024/03/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20,000 元
Email:u283820@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或乙或丙(營業代碼E101011) 等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營業代碼E801060)或土木包工業(營業代碼E102011)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備註】: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不另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書面文件)。 三、本案採不分段開標,請將投標文件(包括標單及資格文件等)置入綜合封內,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處守衛室。 四、本案不提供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五、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六、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自投標時起至開價格標後50日止。 七、投標廠商未依本公司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辦理繳納押標金或以其他方式抵繳押標金者,視為未繳納押標金。 八、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九、主辦部門:總務組事務課。# 6658 【報價及決標方式】: 1.採總價決標(含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 2.標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含稅)。 3.標單之總標價,請投標廠商以含稅大寫金額填寫。 4.本案簽准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頭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其它】: 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2. 每一廠商參與開標人數最多為二人,並憑身份證件出席,代理人須出具「委託代理授權書」,未於比減價前之不在場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非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須附授權書或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始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無授權書之出席代表者如出示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亦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3.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之,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6. 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4-7220834、信箱:彰化郵政第182號信箱、電子郵箱:d10663@taipower.com.tw。 7.投標廠商若以現金繳押標金等保證金請繳至台電彰化區營業處或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8.得標廠商應辦事項如下:全程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辦理,並督導分包商依規定施作。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備註】: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不另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書面文件)。 三、本案採不分段開標,請將投標文件(包括標單及資格文件等)置入綜合封內,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處守衛室。 四、本案不提供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五、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六、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自投標時起至開價格標後50日止。 七、投標廠商未依本公司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辦理繳納押標金或以其他方式抵繳押標金者,視為未繳納押標金。 八、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九、主辦部門:總務組事務課。# 6658 【報價及決標方式】: 1.採總價決標(含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 2.標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含稅)。 3.標單之總標價,請投標廠商以含稅大寫金額填寫。 4.本案簽准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頭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其它】: 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2. 每一廠商參與開標人數最多為二人,並憑身份證件出席,代理人須出具「委託代理授權書」,未於比減價前之不在場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非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須附授權書或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始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無授權書之出席代表者如出示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亦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3.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之,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6. 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4-7220834、信箱:彰化郵政第182號信箱、電子郵箱:d10663@taipower.com.tw。 7.投標廠商若以現金繳押標金等保證金請繳至台電彰化區營業處或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8.得標廠商應辦事項如下:全程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辦理,並督導分包商依規定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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