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766079
公佈日期 : 2024/03/07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採購案號 : 11305
採購名稱 : 付款憑單匯款入戶查詢系統建置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31112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5
採購名稱:付款憑單匯款入戶查詢系統建置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藍瑞娟、游茜如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5516/5527
傳真號碼:(03)334016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2/0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2/21
開標日期:2024/02/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77,000 元
Email:095024@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0條) (1)營業項目具有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標單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詳細價目表)。 (7)餘詳投標須知第60條。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下載所有招標文件(https://web.pcc.gov.tw/pis/),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其他: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4.補充: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tyhg0410@mail.tycg.gov.twtyhg0410@mail.tycg.gov.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下載所有招標文件(https://web.pcc.gov.tw/pis/),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其他: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4.補充: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tyhg0410@mail.tycg.gov.twtyhg0410@mail.tycg.gov.tw)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