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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764324
公佈日期 : 2024/03/06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21122-5
採購名稱 : 桃園市經國轉運站出租經營管理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26549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1122-5
採購名稱:桃園市經國轉運站出租經營管理案
採購類別:租賃-設備或場地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8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筱寧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6868
傳真號碼:(03)339622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1/18
截止收件日期:2024/01/24
開標日期:2024/01/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0 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支付機關權利金
Email:10049068@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登記立案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服務建議書 7.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1.契約期間:自機關通知日起33個月止。 2.轉運站營運期間:自機關通知日起預計至115年11月30日止。 3.機關如未於上述期程前完成決標(營運),其正式決標(營運)日前權利金得依第十五條第(四)款之比例與公式折減。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科(03-3322101分機6868)陳筱寧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科113年1月17日核准簽辦理。 2.本次公告修正轉運站招商契約及委託計畫說明書部份內容。 3.截止收件時間延至113年1月24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至113年1月24日上午10時30分,開標地點:本府8樓802會議室。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 1.契約期間:自機關通知日起33個月止。 2.轉運站營運期間:自機關通知日起預計至115年11月30日止。 3.機關如未於上述期程前完成決標(營運),其正式決標(營運)日前權利金得依第十五條第(四)款之比例與公式折減。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科(03-3322101分機6868)陳筱寧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科113年1月17日核准簽辦理。 2.本次公告修正轉運站招商契約及委託計畫說明書部份內容。 3.截止收件時間延至113年1月24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至113年1月24日上午10時30分,開標地點:本府8樓802會議室。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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