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763017
公佈日期 : 2024/03/05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231220
採購名稱 : 113年度臺南市臭氧潛勢產業及餐飲智慧監測管制計畫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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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12441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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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1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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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31220
採購名稱:113年度臺南市臭氧潛勢產業及餐飲智慧監測管制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呂靜瑋
連絡人電話:(06)2686751#1263
傳真號碼:(06)260461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1/18
截止收件日期:2024/01/25
開標日期:2024/01/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700,000 元
Email:10531@mail.tnepb.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需符合下列資格之ㄧ: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等或其他得以承攬環保技術顧問業務等之合法登記公司。
2.外國廠商基本資格:同投標須知第32點第(1)項規定之資格。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投標廠商請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得使用自訂格式或以機關所提供之範本)及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之規定辦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未到場,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前項相關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及附件等。
更正公告
一、本採購案修改內容為勞務契約書。
二、請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上網下載。
三、本案領標及截止收件期限:截標時間延長至113年1月25日上午9時止。開標時間:延長至113年1月25日下午2時。並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投標廠商請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得使用自訂格式或以機關所提供之範本)及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之規定辦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未到場,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前項相關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及附件等。
更正公告
一、本採購案修改內容為勞務契約書。
二、請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上網下載。
三、本案領標及截止收件期限:截標時間延長至113年1月25日上午9時止。開標時間:延長至113年1月25日下午2時。並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