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727085
公佈日期 : 2026/09/08
採購單位 : 雲林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21A30009
採購名稱 : 雲林縣虎尾鎮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工程新建(第一標)後續工程暨三年試運轉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4181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1A30009
採購名稱:雲林縣虎尾鎮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工程新建(第一標)後續工程暨三年試運轉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政府
機關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下水道科(林美君)
連絡人電話:(05)5523469
傳真號碼:(05)53711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30
截止收件日期:2023/12/14
開標日期:2023/12/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4,160,000 元
Email:ylhga313@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本採購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共同投標之成員數以2家為上限,且須推舉其成員之一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之成員均須符合下列基本資格之一,且不得對本標案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一)個別廠商投標: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與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得單獨投標。(以上承攬造價限額均為其資本額之10倍)。
(二)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二家共同投標。(以上承攬造價限額均為其資本額之10倍) 。
二、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程經驗實績證明文件
(二)財力資格證明文件
三、廠商資格若允許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載明成員間工作範圍與權利義務。
詳細資格請詳「雲林縣政府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暨評選作業規定(適用最有利標)」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與「雲林縣政府共同投標案件投標須知(含共同投標協議書範本)」等規定。
附加說明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陳佳君),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25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本採購屬併案招標分開訂約,各標案名稱如下,得標廠商須先分別製作兩案契約、並辦理保險、稅金與其他應辦事項。
(一)雲林縣虎尾鎮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工程新建(第一標)後續工程,預算計新台幣451,400,000元整。
(二)雲林縣虎尾鎮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三年試運轉,預算計新台幣32,760,000元整。
(三) 投標廠商於服務契約書內應分別填報前述2標案之契約金額,且最後應有前述2標案契約金額合併後之總計金額。決標以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並以投標廠商之總計金額且未超出預算者為準。
(四)決標後依據前述2標案原發包預算所佔合併後總額比例分配各標案契約金額,並各自依契約規定調整單價,分別訂立契約。
九、廠商資格若允許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載明成員間工作範圍與權利義務。
共同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敘明契約價金,由代表廠商統一請(受)領,或由成員分別請(受)領;其屬分別請(受)領者,並應載明各成員分別請(受)領之項目及金額。
本機關對共同投標廠商之代表人之通知,與對共同投標廠商所有成員之通知具同等效力。
招標文件規定不同專業得共同投標時,廠商兼具其全部不同專業資格者仍得單獨投標。採取共同投標方式投標者,得標後應共同具名簽約共負工程及試運轉契約之責任。
十、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八十點至第八十三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內附二種格式的電子標單檔,其中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十一、本案預算總經費係由國土署編列預算補助,故後續工程款項之支付需中央款項請領完成後再行撥付。前項中央款項並得視情形預先扣機關自辦工程費。
十二、剩餘土石方為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 152 m3,其單價固定分別為200元 /m3,剩餘土石方標售金額:152m3*200元/m3 =30,400元,上述單價不因決標比例調整,於每期估驗計價時計算,並於當期估驗款內扣除,工程結算時依實做數量無息結算。
十三、得標廠商依「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自治條例,需繳納特別稅30/m3,費用得標廠商應自行繳納,不另計價。
十四、本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限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陳佳君),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25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本採購屬併案招標分開訂約,各標案名稱如下,得標廠商須先分別製作兩案契約、並辦理保險、稅金與其他應辦事項。
(一)雲林縣虎尾鎮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工程新建(第一標)後續工程,預算計新台幣451,400,000元整。
(二)雲林縣虎尾鎮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三年試運轉,預算計新台幣32,760,000元整。
(三) 投標廠商於服務契約書內應分別填報前述2標案之契約金額,且最後應有前述2標案契約金額合併後之總計金額。決標以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並以投標廠商之總計金額且未超出預算者為準。
(四)決標後依據前述2標案原發包預算所佔合併後總額比例分配各標案契約金額,並各自依契約規定調整單價,分別訂立契約。
九、廠商資格若允許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載明成員間工作範圍與權利義務。
共同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敘明契約價金,由代表廠商統一請(受)領,或由成員分別請(受)領;其屬分別請(受)領者,並應載明各成員分別請(受)領之項目及金額。
本機關對共同投標廠商之代表人之通知,與對共同投標廠商所有成員之通知具同等效力。
招標文件規定不同專業得共同投標時,廠商兼具其全部不同專業資格者仍得單獨投標。採取共同投標方式投標者,得標後應共同具名簽約共負工程及試運轉契約之責任。
十、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八十點至第八十三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內附二種格式的電子標單檔,其中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十一、本案預算總經費係由國土署編列預算補助,故後續工程款項之支付需中央款項請領完成後再行撥付。前項中央款項並得視情形預先扣機關自辦工程費。
十二、剩餘土石方為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 152 m3,其單價固定分別為200元 /m3,剩餘土石方標售金額:152m3*200元/m3 =30,400元,上述單價不因決標比例調整,於每期估驗計價時計算,並於當期估驗款內扣除,工程結算時依實做數量無息結算。
十三、得標廠商依「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自治條例,需繳納特別稅30/m3,費用得標廠商應自行繳納,不另計價。
十四、本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