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724975
公佈日期 : 2024/09/23
採購單位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EQ13043P041
採購名稱 : 花蓮地區噪音補助委商辦理勞務採購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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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37964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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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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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46,4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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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Q13043P041
採購名稱:花蓮地區噪音補助委商辦理勞務採購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971花蓮縣新城鄉花師街3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蔡照羿
連絡人電話:(03)8221143#874408
傳真號碼:(03)82250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2/20
截止收件日期:2023/12/27
開標日期:2023/12/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00,000 元
Email:Purchase01@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現場領標受理時間:上班日每日0900時至1100時,1400時至1600時整,另因本機關有門禁限制,領標前請先電話預約,以免影響各廠商權益。
(2) 本案如有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審查;如廠商未繳交電子領標憑據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如經廠商說明後,確認未完成領標程序,無法提出領標憑據者,則依投標須知第44點,視為無效。
(3)本聯隊為軍事機關,廠商如至標場參與開標,請提前30分鐘至會客室辦理相關程序,逾時不候;另請攜帶雙證件(1張辦理會客使用、1張作為開標身分之證明)。
(4)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12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並不少於10日內提出(112年12月29日前);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第五戰術混合聯隊:電話03-8226251,地址:花蓮縣新城鄉花師街37號。
(5)廠商如對本聯隊處理異議之結果不服或本部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不為處理,廠商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6)現場投標:攜投標文件至花蓮縣新城鄉花師街37號會客室;請於進入本聯隊會客室投標前由(總值星官室)值班人員完成「廠商投標證明」於標封任一處用印後投入投標箱內【如有投、開標相關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蔡先生 (聯絡電話03-8221143#874408)】;另【案內專業規格或實地現勘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陳先生 (聯絡電話03-8221143#874406)】。
(7)通信投標: 逕寄花蓮郵政20-59號信箱(郵局簽收時間若逾截止收件期限,不得參標,投遞至90319號信箱將原標封寄回)。
(8)本聯隊開放線上繳納押標金作業,如採電子繳納押標金廠商,退還作業需待14工作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現場領標受理時間:上班日每日0900時至1100時,1400時至1600時整,另因本機關有門禁限制,領標前請先電話預約,以免影響各廠商權益。
(2) 本案如有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審查;如廠商未繳交電子領標憑據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如經廠商說明後,確認未完成領標程序,無法提出領標憑據者,則依投標須知第44點,視為無效。
(3)本聯隊為軍事機關,廠商如至標場參與開標,請提前30分鐘至會客室辦理相關程序,逾時不候;另請攜帶雙證件(1張辦理會客使用、1張作為開標身分之證明)。
(4)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12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並不少於10日內提出(112年12月29日前);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第五戰術混合聯隊:電話03-8226251,地址:花蓮縣新城鄉花師街37號。
(5)廠商如對本聯隊處理異議之結果不服或本部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不為處理,廠商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6)現場投標:攜投標文件至花蓮縣新城鄉花師街37號會客室;請於進入本聯隊會客室投標前由(總值星官室)值班人員完成「廠商投標證明」於標封任一處用印後投入投標箱內【如有投、開標相關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蔡先生 (聯絡電話03-8221143#874408)】;另【案內專業規格或實地現勘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陳先生 (聯絡電話03-8221143#874406)】。
(7)通信投標: 逕寄花蓮郵政20-59號信箱(郵局簽收時間若逾截止收件期限,不得參標,投遞至90319號信箱將原標封寄回)。
(8)本聯隊開放線上繳納押標金作業,如採電子繳納押標金廠商,退還作業需待14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