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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95573
公佈日期 : 2024/07/15
採購單位 :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採購案號 : V191
採購名稱 : 「113年度三重區公園綠地設施新設維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81172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812,74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V191
採購名稱:「113年度三重區公園綠地設施新設維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機關地址: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陳小姐、王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9862345#527、368
傳真號碼:(02)298712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0/11
截止收件日期:2023/10/20
開標日期:2023/10/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24,458 元
Email:AO1235@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土木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建築師事務所,且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或3.園藝技師事務所;或4.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景觀、室內設計或相關業務者。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應出具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之查覆單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或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列印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應繳交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文件。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現購2.郵購〈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或郵資洽5樓秘書室〉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並於封面加註購買標單字樣〕快捷郵件同縣市130元,不同縣市190元、限掛187元。3.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有關印花稅部分: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2.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自決標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302萬4,458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3.履約期限:若於112年內決標,則乙方於決標日起或113年1月1日起配合工程進度執行設計監造工作至完工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日;其餘詳如本契約書(樣稿)第八條附件。 4.評選日期及地點由新北市三重區公所另行通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現購2.郵購〈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或郵資洽5樓秘書室〉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並於封面加註購買標單字樣〕快捷郵件同縣市130元,不同縣市190元、限掛187元。3.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有關印花稅部分: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2.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自決標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302萬4,458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3.履約期限:若於112年內決標,則乙方於決標日起或113年1月1日起配合工程進度執行設計監造工作至完工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日;其餘詳如本契約書(樣稿)第八條附件。 4.評選日期及地點由新北市三重區公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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