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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88327
公佈日期 : 2023/12/01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採購案號 : M1120701027
採購名稱 : 113年度文件委外複印及裝訂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33414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49,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M1120701027
採購名稱:113年度文件委外複印及裝訂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規格彭小姐/採購王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7065866#2702/2818
傳真號碼:(02)270263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24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30
開標日期:2023/12/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12,128 元
Email:A110333@nh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政府登記從事有關「印刷」或「影印」之相關業務,並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採採購承辦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818、規格業務單位承辦人:彭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702;招標文件說明請洽承辦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提出釋疑。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政府登記從事有關「印刷」或「影印」之相關業務,並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採採購承辦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818、規格業務單位承辦人:彭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702;招標文件說明請洽承辦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提出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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