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86498
公佈日期 : 2023/12/01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H5S230021
採購名稱 : 臺港22603號左上減速機零件維修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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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36673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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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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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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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5S230021
採購名稱:臺港22603號左上減速機零件維修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廖安儀/劉芷君
連絡人電話:(07)5331199#1611
傳真號碼:(07)531020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17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27
開標日期:2023/1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100,000 元
Email:sweety8437@tipcmarine.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具有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CD01070商港區船舶小修業、CD01010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等符合其中一項者。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附加說明 : [第7條履約期限附加說明]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50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本契約所稱日(天)數,除已明定為日曆天或工作天者外,係以日曆天計算。
[附加說明]
1.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用新台幣100元),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電子領標。
3.開標當日每一投標廠商僅限1人出席,並配合政府防疫規定,自備口罩及其他防疫作為。
[其他]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4-26580300 臺中營運所 劉芷君 小姐。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招標文件。
4.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第2次公開招標公告。
5.本案採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請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6.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及負責人章」,或被授權人員攜帶「授權書、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原定開標日順延至前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止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止上班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主。
※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7條履約期限附加說明]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50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本契約所稱日(天)數,除已明定為日曆天或工作天者外,係以日曆天計算。
[附加說明]
1.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用新台幣100元),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電子領標。
3.開標當日每一投標廠商僅限1人出席,並配合政府防疫規定,自備口罩及其他防疫作為。
[其他]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4-26580300 臺中營運所 劉芷君 小姐。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招標文件。
4.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第2次公開招標公告。
5.本案採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請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6.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及負責人章」,或被授權人員攜帶「授權書、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原定開標日順延至前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止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止上班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主。
※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