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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86085
公佈日期 : 2023/11/3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120101C0002
採購名稱 : 臺北市忠孝東路3段人行環境改善工程(建國南路至復興南路)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02447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0101C0002
採購名稱:臺北市忠孝東路3段人行環境改善工程(建國南路至復興南路)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玟妤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7971
傳真號碼:(02)275955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0/19
截止收件日期:2023/10/26
開標日期:2023/10/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0,384,663 元
Email:cz_11823@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E10101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b.特定資格:無。 c.其他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7)服務建議書15份(含正本1份,副本14份)(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9)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10)專任工程人員切結書(11)工地主任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否。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審查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0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0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8.本招標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價不得逾預算金額。 9.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10.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1.臺北市忠孝東路3段人行環境改善工程(建國南路至復興南路)(第一標)已於112年7月13日決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否。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審查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0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0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8.本招標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價不得逾預算金額。 9.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10.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1.臺北市忠孝東路3段人行環境改善工程(建國南路至復興南路)(第一標)已於112年7月13日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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