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85005
公佈日期 : 2023/11/29
採購單位 : 桃園市八德區仁德國民小學籌備處
採購案號 : 11203
採購名稱 : 辦公室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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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09829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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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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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03
採購名稱:辦公室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八德區仁德國民小學籌備處
機關地址: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32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金田
連絡人電話:(03)3685322#112
傳真號碼:(03)36508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16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20
開標日期:2023/11/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1,913 元
Email:josephchang11@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資格符合以下任一項即可。
(1)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室內裝修業(E801060)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專業設計■專業施工)。
b.有效期限內之室內裝修專業登記證(登記資格:專業施工)
(3)其它營業項目與本標案內容相關且符合本採購標的性質,經合法登記並具有履約能力之廠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二)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信用證明: (1)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2)信用證明倘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者,僅限下載產出無查覆單位圖章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得供作為基本資格信用證明文件之用,惟下載後不得塗改或變更。
(註:112年9月26日工程企字第1120022327號函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之查覆單亦可)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5.電子領標憑據。
6.服務企劃書(屬投標文件規定應附文件,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齊,如所檢附份數不足,影響委員評分(給予較低之分數),由廠商自行負責。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二)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信用證明: (1)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2)信用證明倘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者,僅限下載產出無查覆單位圖章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得供作為基本資格信用證明文件之用,惟下載後不得塗改或變更。
(註:112年9月26日工程企字第1120022327號函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之查覆單亦可)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5.電子領標憑據。
6.服務企劃書(屬投標文件規定應附文件,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齊,如所檢附份數不足,影響委員評分(給予較低之分數),由廠商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