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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83970
公佈日期 : 2023/11/29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採購案號 : 112LM0095X
採購名稱 : 北運段候車座椅2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98196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9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LM0095X
採購名稱:北運段候車座椅2項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鎔卉/謝馨儀
連絡人電話:(02)23815226#2207/2384
傳真號碼:(02)231217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08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16
開標日期:2023/11/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940,000 元
Email:0066910@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排除韓國。 二、驗收單位:臺北運務段,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A樓(02)3815226#3099聯絡人白小姐。 三、本案備註條款與契約條款規定不一致時(如保固年限、查驗或驗收不符之改正次數等),備註條款優於契約條款。 四、交貨期限: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1次交清及完成擺設。 五、交貨地點:松山車站(住址:臺北市信義區慈祐里松山路11號B1樓、承辦人:賴竑勳先生02-27666323)、板橋車站(住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承辦人:劉立晟先生02-89691036)及樹林車站(住址:新北市樹林區樹北里鎮前街112號、承辦人:蔡岳宏先生02-26845557)。 六、交貨時需檢附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檢驗報告及出廠證明,並具結保證該檢驗報告及證明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之檢驗報告及出廠證明。 七、本案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金額10%,廠商以現金或金融機構票據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本局於付款時將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即含稅總價3%)轉作保固保證金,得標廠商如不同意前述履約保證金轉作保固保證金之處理,得以另行繳納保固保證金之方式辦理。保固保證金於全部批次(含1次交貨)保固期滿(依本案備註條款之保固規定辦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1次無息發還,倘不履行保固責任時,不予發還全部保固保證金。同意本局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轉作保固保證金者,另70%履約保證金於全部批次(含1次交貨)交貨驗收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後1次無息發還。(申請返還保固保證金請逕洽驗收單位)。 八、依政府資訊公開法,除有不予公開之情形外,將於決標後上網公開採購契約目錄,惟所申請之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書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該部份不予公開。) 九、本案由材料處僅辦理請購、標購、訂約手續;後續履約、驗收、請款、報銷及履約保證金退還、保固保證金收受退還等事宜由臺北運務段自行辦理。 十、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 十一、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十二、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十三、營業稅為獨立項目,投標廠商報價時總價應包含營業稅5%。依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或憑收據(含商業發票)請款之投標廠商,於廠商報價單內營業稅仍以5%計列,其標價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若未列明營業稅或非以5%計列者視同總報價包含5%營業稅辦理比減價格及決標,若得標時其契約價金以決標價除以1.05訂之,惟外國廠商以其中華民國境內分支機構、營業代理人或由國內廠商等名義開立統一發票請款者,契約價金不以決標價除以1.05(即契約價金包含5%營業稅),營業稅由該等機構、代理人或廠商繳納。投標廠商為離島地區營業人且符合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者,不適用前述規定,其廠商報價單內之營業稅仍以0%計列。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排除韓國。 二、驗收單位:臺北運務段,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A樓(02)3815226#3099聯絡人白小姐。 三、本案備註條款與契約條款規定不一致時(如保固年限、查驗或驗收不符之改正次數等),備註條款優於契約條款。 四、交貨期限: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1次交清及完成擺設。 五、交貨地點:松山車站(住址:臺北市信義區慈祐里松山路11號B1樓、承辦人:賴竑勳先生02-27666323)、板橋車站(住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承辦人:劉立晟先生02-89691036)及樹林車站(住址:新北市樹林區樹北里鎮前街112號、承辦人:蔡岳宏先生02-26845557)。 六、交貨時需檢附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檢驗報告及出廠證明,並具結保證該檢驗報告及證明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之檢驗報告及出廠證明。 七、本案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金額10%,廠商以現金或金融機構票據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本局於付款時將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即含稅總價3%)轉作保固保證金,得標廠商如不同意前述履約保證金轉作保固保證金之處理,得以另行繳納保固保證金之方式辦理。保固保證金於全部批次(含1次交貨)保固期滿(依本案備註條款之保固規定辦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1次無息發還,倘不履行保固責任時,不予發還全部保固保證金。同意本局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轉作保固保證金者,另70%履約保證金於全部批次(含1次交貨)交貨驗收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後1次無息發還。(申請返還保固保證金請逕洽驗收單位)。 八、依政府資訊公開法,除有不予公開之情形外,將於決標後上網公開採購契約目錄,惟所申請之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書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該部份不予公開。) 九、本案由材料處僅辦理請購、標購、訂約手續;後續履約、驗收、請款、報銷及履約保證金退還、保固保證金收受退還等事宜由臺北運務段自行辦理。 十、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 十一、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十二、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十三、營業稅為獨立項目,投標廠商報價時總價應包含營業稅5%。依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或憑收據(含商業發票)請款之投標廠商,於廠商報價單內營業稅仍以5%計列,其標價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若未列明營業稅或非以5%計列者視同總報價包含5%營業稅辦理比減價格及決標,若得標時其契約價金以決標價除以1.05訂之,惟外國廠商以其中華民國境內分支機構、營業代理人或由國內廠商等名義開立統一發票請款者,契約價金不以決標價除以1.05(即契約價金包含5%營業稅),營業稅由該等機構、代理人或廠商繳納。投標廠商為離島地區營業人且符合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者,不適用前述規定,其廠商報價單內之營業稅仍以0%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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