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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83560
公佈日期 : 2023/11/28
採購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採購案號 : G65B-112132
採購名稱 : 製油工場113,114年廢白土清運處理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541579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65B-112132
採購名稱:製油工場113,114年廢白土清運處理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機關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奕辰
連絡人電話:(07)8214161#224
傳真號碼:(07)841772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16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24
開標日期:2023/1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678,340 元
Email:a62998@taisuga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基本資格 一、經政府登記或設立合格之廠商。 二、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三、 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肥料登記證、肥料登記核准文件及肥料標示之製肥原料來源已登 載廢白土。 五、 廠商須在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合格名單中(再利用機構名單與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資料代之。(原營利事業登記証已廢止,不再適用)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 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 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征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廠商之票據信用查覆單,以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4.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 (依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三、廢白土 三、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其產品至少為下列之一項:水泥、油子粕或有機質肥料。但直接再利用於汽電共生燃料用途者,其產品不在此限。 (二)再利用於有機質肥料原料用途者,應依據肥料管理法及相關法 規,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製造、販賣肥料登記證,且肥料登記核准文件及肥料標示之製肥原料來源已登載廢白土。 廠商於投標時需檢附上述登記證、已登載廢白土為製肥原料來源之文件供查。 5.再利用機構名單與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投標廠商之機構名稱需在環保署再利用機構查詢系統(https://rms.epa.gov.tw/RMS/)清單中,且檢核到期日期涵蓋本契約範圍。並於投標時提供效期內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電子領標。(2)親自到場索取。(3)掛號回郵並註明案號函索 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採購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收費300元 [開標地點]:本事業部開標室 本公司政風檢舉專用電話:地址:701036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06)3378682 傳真:(06)3378519 本事業部政風檢舉專用電話:(07)8214161-219 傳真機:(07)8117477 附註:廠商代表(被授權人)應攜帶本授權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經招標機關查驗符合,始得進入開標場所參與開標相關事宜。 如有疑問07-8214161-241張可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基本資格 一、經政府登記或設立合格之廠商。 二、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三、 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肥料登記證、肥料登記核准文件及肥料標示之製肥原料來源已登 載廢白土。 五、 廠商須在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合格名單中(再利用機構名單與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資料代之。(原營利事業登記証已廢止,不再適用)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 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 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征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廠商之票據信用查覆單,以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4.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 (依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三、廢白土 三、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其產品至少為下列之一項:水泥、油子粕或有機質肥料。但直接再利用於汽電共生燃料用途者,其產品不在此限。 (二)再利用於有機質肥料原料用途者,應依據肥料管理法及相關法 規,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製造、販賣肥料登記證,且肥料登記核准文件及肥料標示之製肥原料來源已登載廢白土。 廠商於投標時需檢附上述登記證、已登載廢白土為製肥原料來源之文件供查。 5.再利用機構名單與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投標廠商之機構名稱需在環保署再利用機構查詢系統(https://rms.epa.gov.tw/RMS/)清單中,且檢核到期日期涵蓋本契約範圍。並於投標時提供效期內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電子領標。(2)親自到場索取。(3)掛號回郵並註明案號函索 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採購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收費300元 [開標地點]:本事業部開標室 本公司政風檢舉專用電話:地址:701036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06)3378682 傳真:(06)3378519 本事業部政風檢舉專用電話:(07)8214161-219 傳真機:(07)8117477 附註:廠商代表(被授權人)應攜帶本授權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經招標機關查驗符合,始得進入開標場所參與開標相關事宜。 如有疑問07-8214161-241張可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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