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83440
公佈日期 : 2023/11/28
採購單位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採購案號 : 1122207A
採購名稱 : 113年度Geotech井下地震站儀器維護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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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603372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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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8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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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2207A
採購名稱:113年度Geotech井下地震站儀器維護案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文偉
連絡人電話:(02)23491342
傳真號碼:(02)2349117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15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21
開標日期:2023/11/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930,000 元
Email:wen@cwa.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繳稅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或第5條之規定)。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維修、維護能力證明。
附加說明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機關地震測報中心承辦人:許文偉 電話:02-2349-1342
2.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本機關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3.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5.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請廠商派員參加本採購案開標,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7.履約地點詳如「113年度Geotech井下地震站儀器維護案」招標規範。
8.本案履約期限:(1)維護合約期間為 113 年 1 月 1 日(如決標日逾 113 年 1 月 1日則自決標日起算)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2)廠商應於每期(第 1 期、第 2 期及第 3 期)結束後 7 日曆天內(另第 4 期應於該期結束後 4 日曆天內)繳交各該期之維護報告,逾期未繳交時,每逾期 1 日扣罰新臺幣1,000 元。(全案履約期限為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 月 4 日,若逾113 年 1 月 1 日決標,則自決標日起算)。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機關地震測報中心承辦人:許文偉 電話:02-2349-1342
2.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本機關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3.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5.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請廠商派員參加本採購案開標,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7.履約地點詳如「113年度Geotech井下地震站儀器維護案」招標規範。
8.本案履約期限:(1)維護合約期間為 113 年 1 月 1 日(如決標日逾 113 年 1 月 1日則自決標日起算)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2)廠商應於每期(第 1 期、第 2 期及第 3 期)結束後 7 日曆天內(另第 4 期應於該期結束後 4 日曆天內)繳交各該期之維護報告,逾期未繳交時,每逾期 1 日扣罰新臺幣1,000 元。(全案履約期限為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 月 4 日,若逾113 年 1 月 1 日決標,則自決標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