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83115
公佈日期 : 2023/11/27
採購單位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採購案號 : 112S079
採購名稱 : 校園網路入侵防禦系統維護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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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091597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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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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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S079
採購名稱:校園網路入侵防禦系統維護服務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郡玲
連絡人電話:(02)28961000#1523
傳真號碼:(02)775072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16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21
開標日期:2023/11/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0,000 元
Email:junlingchang@general.tnua.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詳細閱覽各文件,確實了解需求及現場情形,再予投標,不得藉詞推諉及申請加價。關於本案招標程序問題請洽:事務組張小姐,電 話:02-28961000#1523;關於本案需求內容問題請洽:電子計算機中心黃小姐,電話:02- 28961000#2233。
2.保證:得標廠商應保證所交付物品均符合契約規定。
3.本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為契約之附件,其效力視同合約,投標前應詳閱。
4.投標須知內各條款如有與特別條款抵觸時,應以特別條款為準。
5.仲裁、調解或訴訟:本校及得標廠商雙方對契約條款或其履約發生任何爭議時,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 理,倘仍無法解決時,得交付仲裁、調解或訴 訟,調解或仲裁之地點為台北市,第一審訴訟管轄法院為台北地方法院。
6.本校自112年7月1日起透過本校校務基金代理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給付廠商及財團法人(社團 法人)等機構團體之跨行匯款,將自每筆給付款項內扣除跨行匯款手續費。匯款金額新臺幣200萬元(含) 以內,每筆手續費新台幣30元整;新台幣200萬元以上,金額級距為100萬元,每級距增加手續費新台 幣 10 元整。
7. 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
8.第一次公告「投標須知」檔案誤上傳為「投標文件審查表_規格審查」,故更正公告重新上傳「投標須知」,並配合修改截標時間為112/11/21 17:00、開標時間為112/11/22 10:00。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詳細閱覽各文件,確實了解需求及現場情形,再予投標,不得藉詞推諉及申請加價。關於本案招標程序問題請洽:事務組張小姐,電 話:02-28961000#1523;關於本案需求內容問題請洽:電子計算機中心黃小姐,電話:02- 28961000#2233。
2.保證:得標廠商應保證所交付物品均符合契約規定。
3.本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為契約之附件,其效力視同合約,投標前應詳閱。
4.投標須知內各條款如有與特別條款抵觸時,應以特別條款為準。
5.仲裁、調解或訴訟:本校及得標廠商雙方對契約條款或其履約發生任何爭議時,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 理,倘仍無法解決時,得交付仲裁、調解或訴 訟,調解或仲裁之地點為台北市,第一審訴訟管轄法院為台北地方法院。
6.本校自112年7月1日起透過本校校務基金代理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給付廠商及財團法人(社團 法人)等機構團體之跨行匯款,將自每筆給付款項內扣除跨行匯款手續費。匯款金額新臺幣200萬元(含) 以內,每筆手續費新台幣30元整;新台幣200萬元以上,金額級距為100萬元,每級距增加手續費新台 幣 10 元整。
7. 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
8.第一次公告「投標須知」檔案誤上傳為「投標文件審查表_規格審查」,故更正公告重新上傳「投標須知」,並配合修改截標時間為112/11/21 17:00、開標時間為112/11/22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