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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83072
公佈日期 : 2023/11/27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212
採購名稱 :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113年度里鄰長及調解委員訂閱報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379980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09,76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12
採購名稱:高雄市新興區公所113年度里鄰長及調解委員訂閱報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韋臻/羅惠珠
連絡人電話:(07)2386113#177/121
傳真號碼:(07)236807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14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20
開標日期:2023/11/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42,560 元
Email:bonnie15@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第64點)(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經營(銷)報社、報紙或有履約能力之相關行業。(二)應繳證明文件如下: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申請書)(影本)。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納稅證明代之。(三)其他應繳交文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投標廠商切結書(切結書1)正本。3.標單正本。4.估價單正本。5.其他詳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於辦公時間內持郵政匯票或現金(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至高雄市新興區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親領。 2.郵遞購領: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另附回郵,高雄市110元,其他縣市150元之郵票。請領標者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應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 二、[其他]: 1.領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本所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 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採書面答覆。 2.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佈放假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 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1天同時段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順延至恢復上班第1天同時段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則順延至 恢復上班第1天同時段開標。(3)原訂評審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評審日期另擇期通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於辦公時間內持郵政匯票或現金(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至高雄市新興區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親領。 2.郵遞購領: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另附回郵,高雄市110元,其他縣市150元之郵票。請領標者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應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 二、[其他]: 1.領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本所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 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採書面答覆。 2.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佈放假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 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1天同時段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順延至恢復上班第1天同時段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則順延至 恢復上班第1天同時段開標。(3)原訂評審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評審日期另擇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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