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82838
公佈日期 : 2023/11/27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081-1121024
採購名稱 : 德文部落文化健康站周邊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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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5225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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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79,845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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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081-1121024
採購名稱:德文部落文化健康站周邊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原住民處經建科林志勳先生
連絡人電話:(08)7320415#3832
傳真號碼:(08)734736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01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06
開標日期:2023/11/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2,662 元
Email:a000769@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採購案位於原住民地區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第一次應由原住民廠商承包
本採購之投標廠商應符合以下基本資格條件之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景觀、室內設計業。
詳投標須知附錄一。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購領: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通訊購 領: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台幣0元
(四)、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比價或議價辦理之。
(五)、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本案標價請依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本案預算約工程建造費4,474,023×9%,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9%為無效標。
(八)、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電話:
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原民處經建科林志勳先生,電話:08-7320415轉3832;傳真:(08)734736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購領: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通訊購 領: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台幣0元
(四)、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比價或議價辦理之。
(五)、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本案標價請依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本案預算約工程建造費4,474,023×9%,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9%為無效標。
(八)、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電話:
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原民處經建科林志勳先生,電話:08-7320415轉3832;傳真:(08)734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