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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82709
公佈日期 : 2023/11/27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21200036
採購名稱 : 113年度北部客戶服務中心值機作業勞務委外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45904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7,860,70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21200036
採購名稱:113年度北部客戶服務中心值機作業勞務委外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余佳穎
連絡人電話:(02)23788111#5024
傳真號碼:(02)873333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09/14
截止收件日期:2023/10/11
開標日期:2023/10/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518,386 元
Email:u057354@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中營業項目有提供人力勞務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款之繳款書收執聯,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其他: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另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採購標的同性質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848萬3,195元(不含營業稅)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620萬7,987元(不含營業稅),應檢附採購業主出示之驗收證明或其他完成證明。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不含稅)103,967,971元;預算金額新臺幣(不含稅)46,207,987元。 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5.本處廉政熱線:02-27339733。廉政電子信箱:d10263@taipower.com.tw。 6.履保金屆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投標須知或【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1.8】 7.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標(報)價(未稅)作為決標金額;支付契約價金時另加計「加值型營業稅」。 8.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開標時廠商人數以2人為限,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10.廠商請自行上網繳費領標,本處不另提供書面文件。 11.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2.履約期限:(1)廠商應於113年1月1日零時起至113年12月31日二十四時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二條。 13.本案應附之投標文件:綜合封、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年度預算分析表、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出席代表授權書、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參與公共工作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勞工權益切結書、服務計畫書紙本1式14份及內容一致之電子檔光碟1式1份(光碟內容與紙本不一致時以紙本為準),其他前述投標文件1式1份。 14.其餘詳投標須知、承攬契約、招標規範、評選須知等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不含稅)103,967,971元;預算金額新臺幣(不含稅)46,207,987元。 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5.本處廉政熱線:02-27339733。廉政電子信箱:d10263@taipower.com.tw。 6.履保金屆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投標須知或【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1.8】 7.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標(報)價(未稅)作為決標金額;支付契約價金時另加計「加值型營業稅」。 8.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開標時廠商人數以2人為限,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10.廠商請自行上網繳費領標,本處不另提供書面文件。 11.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2.履約期限:(1)廠商應於113年1月1日零時起至113年12月31日二十四時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二條。 13.本案應附之投標文件:綜合封、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年度預算分析表、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出席代表授權書、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參與公共工作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勞工權益切結書、服務計畫書紙本1式14份及內容一致之電子檔光碟1式1份(光碟內容與紙本不一致時以紙本為準),其他前述投標文件1式1份。 14.其餘詳投標須知、承攬契約、招標規範、評選須知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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