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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82037
公佈日期 : 2023/11/24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91200025
採購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區113年度抄表工作委外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110185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6,575,292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91200025
採購名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區113年度抄表工作委外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李汶洙/劉森麗
連絡人電話:(07)7410111#8017/3316
傳真號碼:(07)74359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01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06
開標日期:2023/11/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6,597,437 元
Email:u271914@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押標金] 新台幣500萬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21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投遞]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另各項證件影本、押標金憑證及服務計畫書等文件應裝入資格、規格封後與價格封一併裝入綜合封交寄。《廠商應備文件詳投標須知八十二》 [其他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258,879,491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01,521,369 元。 3.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以投標標價清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投標廠商標價應未稅,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7.本採購開標採:(一)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二)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先開資格標、規格標,俟全部審查完畢後再通知符合之廠商開價格標。 8.本案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項目、標準及審查方式如附件『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辦法』) 9.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10.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或02-23666321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押標金] 新台幣500萬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21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投遞]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另各項證件影本、押標金憑證及服務計畫書等文件應裝入資格、規格封後與價格封一併裝入綜合封交寄。《廠商應備文件詳投標須知八十二》 [其他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258,879,491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01,521,369 元。 3.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以投標標價清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投標廠商標價應未稅,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7.本採購開標採:(一)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二)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先開資格標、規格標,俟全部審查完畢後再通知符合之廠商開價格標。 8.本案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項目、標準及審查方式如附件『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辦法』) 9.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10.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或02-23666321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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