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81028
公佈日期 : 2023/11/2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41200027
採購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二區113年度抄表工作委外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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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691946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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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3,458,522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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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41200027
採購名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二區113年度抄表工作委外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事務課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640 郭衣玲;#664 徐旻鉉
連絡人電話:(03)5230121
傳真號碼:(03)525850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0/19
截止收件日期:2023/10/25
開標日期:2023/10/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3,687,324 元
Email:u28323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00,383,501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17,797,451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標函投遞】:
1.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裝入資格、規格封後與價格封一併裝入綜合封交寄。
2. 專人送達應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 本工程(作)公告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遇宣布停止上班,則開標日順延。
【其他】:
1. 新竹區營業處廉政熱線:03-5226841、地址:新竹市郵政588號信箱。
2. 其餘詳工程(作)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有關規定。
3. 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4. 標價含稅後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0月21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12年10月23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6. 綜合封-截標日期及准用副印申請書之日期與招標公告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並請自行更正。
7.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標(報)價(未稅)作為決標金額。
8.本案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項目、標準及審查方式如投標須知附件6),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0.本採購開標採:(一)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二)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先開資格標、規格標,俟全部審查完畢後再通知符合之廠商開價格標。
*本案契約訂有給付抄表員最低酬勞之規定,且契約期限為1年,請衡量薪資成本,勿低價搶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00,383,501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17,797,451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標函投遞】:
1.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裝入資格、規格封後與價格封一併裝入綜合封交寄。
2. 專人送達應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 本工程(作)公告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遇宣布停止上班,則開標日順延。
【其他】:
1. 新竹區營業處廉政熱線:03-5226841、地址:新竹市郵政588號信箱。
2. 其餘詳工程(作)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有關規定。
3. 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4. 標價含稅後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0月21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12年10月23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6. 綜合封-截標日期及准用副印申請書之日期與招標公告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並請自行更正。
7.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標(報)價(未稅)作為決標金額。
8.本案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項目、標準及審查方式如投標須知附件6),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0.本採購開標採:(一)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二)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先開資格標、規格標,俟全部審查完畢後再通知符合之廠商開價格標。
*本案契約訂有給付抄表員最低酬勞之規定,且契約期限為1年,請衡量薪資成本,勿低價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