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80538
公佈日期 : 2023/11/21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採購案號 : 1120038442
採購名稱 : 2023中壢區中隊世界客家博覽會環保志工感恩餐會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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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096225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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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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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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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0038442
採購名稱:2023中壢區中隊世界客家博覽會環保志工感恩餐會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先生
連絡人電話:(03)4379628#602
傳真號碼:(03)465785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07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08
開標日期:2023/11/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60,000 元
Email:230117@tyemid.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符合本採購標的之相關業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標單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詳細價目表)
7.企劃書1式10份。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備註]: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3.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履約期限]:依機關通知日期為主,遇颱風地震等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得通知廠商延期辦理。。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更正說明]有延長等標期:
1.本案依據業務單位112年11月6日2C1120039680簽准案辦理。
2.更正項目為: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三點工作內容第一項及勞務採購契約第七點履約期限。
3.依據採購法規定,擬延長等標期至112年11月9日。
4.請廠商重新下載更正檔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備註]: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3.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履約期限]:依機關通知日期為主,遇颱風地震等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得通知廠商延期辦理。。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更正說明]有延長等標期:
1.本案依據業務單位112年11月6日2C1120039680簽准案辦理。
2.更正項目為: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三點工作內容第一項及勞務採購契約第七點履約期限。
3.依據採購法規定,擬延長等標期至112年11月9日。
4.請廠商重新下載更正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