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79300
公佈日期 : 2023/11/21
採購單位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採購案號 : 1121001
採購名稱 : office 2021中小企業盒裝版40套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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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05058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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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1,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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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1001
採購名稱:office 2021中小企業盒裝版40套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3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鄭智夫
連絡人電話:(03)8225135#119
傳真號碼:(03)82258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09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15
開標日期:2023/11/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51,600 元
Email:ua0212@hl-lan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招標文件。請廠商???「政府電?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廠商以電?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領標憑據書?明細紙本?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當?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本案視機關依實際需求?次交貨(詳如招標文件),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及採購契約辦理。
四、若對本標案內容有所疑義,如有未善盡之處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五、本次招標擬於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及非原住?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如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無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出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則符合需求者比價或議價。
六、本案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七、本案開標不另?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
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
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
再擇時通知減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招標文件。請廠商???「政府電?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廠商以電?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領標憑據書?明細紙本?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當?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本案視機關依實際需求?次交貨(詳如招標文件),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及採購契約辦理。
四、若對本標案內容有所疑義,如有未善盡之處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五、本次招標擬於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及非原住?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如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無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出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則符合需求者比價或議價。
六、本案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七、本案開標不另?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
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
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
再擇時通知減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