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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78756
公佈日期 : 2023/11/20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採購案號 : 11238
採購名稱 : 112年度桃園市文化健康綜合服務據點友善空間整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93185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38
採購名稱:112年度桃園市文化健康綜合服務據點友善空間整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莞蓉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6692
傳真號碼:(03)33660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15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16
開標日期:2023/11/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93,487 元
Email:10092548@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二)應檢具文件: 1.以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投標者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4)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5)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2.以土木包工業投標者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4)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 電子領標憑據 4. 標單文件(總表、詳細價目表、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地點】:桃園市龜山區、楊梅區、大溪區及復興區。 【注意事項】: (一)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二)本案履約地點包含原住民族地區,應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之規定: 1.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 2.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原民福利科 電話 03-3322101#6690 溫榮炤先生查詢,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地點】:桃園市龜山區、楊梅區、大溪區及復興區。 【注意事項】: (一)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二)本案履約地點包含原住民族地區,應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之規定: 1.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 2.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原民福利科 電話 03-3322101#6690 溫榮炤先生查詢,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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