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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78209
公佈日期 : 2023/11/17
採購單位 : 基隆市文化局
採購案號 : 112KL62S
採購名稱 : 文化部校外文化體驗計畫《2023基隆市校外文化體驗》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46479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99,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KL62S
採購名稱:文化部校外文化體驗計畫《2023基隆市校外文化體驗》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基隆市文化局
機關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錢桑香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4224170#328
傳真號碼:(02)2428781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0/20
截止收件日期:2023/10/30
開標日期:2023/10/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99,000 元
Email:sunshine@mail.kl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與本案委辦內容有關之服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營業項目應具有「J902011旅行業」、「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或、「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其中之一。 二、其他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現場領標收據聯或電子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三、其他: 1.投標廠商若非屬依各業管法規,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始得營業者,免附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所得稅證明:本項適用於自然人,為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3.企劃書1式8份。(裝入投標封套即可,無須個別密封)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機關行政科【出納】(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繳交購標費用並取得繳費收據後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另請註明招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其他公告事項: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本次為再修正後第1次招標,本案經重新檢討修正後,沿用原案號及採購名稱續行招標,有調整【需求書】及【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等內容,請欲投標廠商,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再行填寫投標,以免因錯誤而影響權益;並請廠商於開標前公告期間,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公告以確保權益。 (3)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10月2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前1日。 (4)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投標文件審查、評審、議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評審作業: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廠商應派員參加,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以企劃書評分,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 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評審、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6)本採購標案有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機關行政科【出納】(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繳交購標費用並取得繳費收據後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另請註明招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其他公告事項: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本次為再修正後第1次招標,本案經重新檢討修正後,沿用原案號及採購名稱續行招標,有調整【需求書】及【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等內容,請欲投標廠商,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再行填寫投標,以免因錯誤而影響權益;並請廠商於開標前公告期間,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公告以確保權益。 (3)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10月2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前1日。 (4)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投標文件審查、評審、議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評審作業: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廠商應派員參加,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以企劃書評分,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 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評審、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6)本採購標案有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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