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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77529
公佈日期 : 2023/11/17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採購案號 : 6931200009
採購名稱 : 花蓮舊和平施工處地面型光電財物採購帶安裝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91763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5,1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6931200009
採購名稱:花蓮舊和平施工處地面型光電財物採購帶安裝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子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採購一課
連絡人電話:(04)26580151#3412
傳真號碼:(04)265791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05/03
截止收件日期:2023/05/09
開標日期:2023/05/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4,631,500 元
Email:u376893@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般規定 1本案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含澳門)之廠商參與投標及作為分包廠商。 2投標廠商之資格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如為外國機構所核發者,除為該國政府機關核發者外,應經當地公證或認證,如非以中文書寫者,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3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國內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其營業項目應至少包括下列三項之一: 「E601010電器承裝業」且登記為甲級電器承裝業(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內)。 「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 「E607010太陽熱能設備安裝工程業」。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外國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須提出為該國依法登記之公司證明文件,並自行提出業務內容與前述項次(4-2-1)規定營業項目之任一相關性。 2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外國投標廠商得自行投標或授權由國內廠商代理參加投標。 【詳03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2規定】
附加說明 :
【本次公告修正說明】 本次公告修正詳「修正對照表-01」,餘同原規定,本次係修正「03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部分文字,修正內容如下: 1.第7點: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112年11月6日止。(註:第二次公告時,以開標日加180天填入日期。) 2.第21點(6-3)其他:同意備案未取得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同意備案取得後始決標生效,其後以作成決標之決定日為決標生效日,該結果另通知各投標廠商。 3.第56點其他: (1)無保留決標,於決標之次日起18天內繳納履約保證金;有保留決標,則於決標生效日之次日起18天內繳納履約保證金。 (2)保留決標日至作成決標之決定日超過180天者,退還投標廠商押標金,並以廢標方式辦理。 【工作概要】 本案太陽光電建置場址,位於花蓮縣秀林鄉台 9丁線與和工一路交界克來寶段 11 地號,其工作內容概要如下: 太陽光電模組、變流器由機關供料,並於在期限內於本案場址完成設置容量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及其附屬設備,包含工地測量、繪製施工圖(依契約要求部分繪製)、工程告示牌設置、竣工銘牌、製造、運輸、安裝、檢驗、試驗、併聯協商、免雜照核備申請、達成「併聯發電日」條件後進行系統運轉測試、性能測試、驗收等,經機關驗收合格並履行保固責任。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2,03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2,030,000元。 2.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押標金有效期至少至112年12月6日止。 3.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u460648@taipower.com.tw。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6.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公告修正說明】 本次公告修正詳「修正對照表-01」,餘同原規定,本次係修正「03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部分文字,修正內容如下: 1.第7點: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112年11月6日止。(註:第二次公告時,以開標日加180天填入日期。) 2.第21點(6-3)其他:同意備案未取得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同意備案取得後始決標生效,其後以作成決標之決定日為決標生效日,該結果另通知各投標廠商。 3.第56點其他: (1)無保留決標,於決標之次日起18天內繳納履約保證金;有保留決標,則於決標生效日之次日起18天內繳納履約保證金。 (2)保留決標日至作成決標之決定日超過180天者,退還投標廠商押標金,並以廢標方式辦理。 【工作概要】 本案太陽光電建置場址,位於花蓮縣秀林鄉台 9丁線與和工一路交界克來寶段 11 地號,其工作內容概要如下: 太陽光電模組、變流器由機關供料,並於在期限內於本案場址完成設置容量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及其附屬設備,包含工地測量、繪製施工圖(依契約要求部分繪製)、工程告示牌設置、竣工銘牌、製造、運輸、安裝、檢驗、試驗、併聯協商、免雜照核備申請、達成「併聯發電日」條件後進行系統運轉測試、性能測試、驗收等,經機關驗收合格並履行保固責任。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2,03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2,030,000元。 2.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押標金有效期至少至112年12月6日止。 3.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u460648@taipower.com.tw。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6.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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