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677462
公佈日期 : 2023/11/17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採購案號 : L0212S1037P
採購名稱 : 113年高雄機廠PP客車車輛電氣設備除塵、單元式軔缸分解清洗、油壓避震器維修及滾軸承分解清洗組立勞務外包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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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034788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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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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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38,367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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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12S1037P
採購名稱:113年高雄機廠PP客車車輛電氣設備除塵、單元式軔缸分解清洗、油壓避震器維修及滾軸承分解清洗組立勞務外包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地址: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李先生/高雄機廠林琬純08-7894719#657
連絡人電話:(07)5884060
傳真號碼:(07)58840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01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16
開標日期:2023/11/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280,432 元
Email:0066420@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以下擇一即可
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2.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3.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4.CD01040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5.E601020電器安裝業
6.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
7.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8.E604010機械安裝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 [履約地點]:高雄機廠(即潮州機廠,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461號)
[履約期限]:1.本案工作期間:113年1月2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2.開工日期:各輛(批)之開工日期為本廠勞務採購通知單所填具之開工日期。
3.客車車輛電氣設備除塵、除鏽、清潔及油潤:2工作日/輛,改正期限為驗收不合格日次工作日。
4.單元式軔缸除鏽、分解及清洗:2工作日/輛,改正期限為驗收不合格日次工作日。
5.油壓避震器除鏽、分解、清洗、組裝、注油及測試:5工作日/批。
6.滾軸承除鏽、分解、清洗及組立工作完工期限:5工作日/批。
7.改正期間所衍生各項費用由廠商負責。
8.廠商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核准,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差異原因並檢附廠商簽報核准文件,送本廠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除上開情事,應依本契約第十三條(一)逾期違約金辦理。
9.除休假日外,每日工作時間以本廠上班時間為原則。
(1)為配合修車進度,本廠得要求廠商配合加班或增加人力,廠商不得拒絕。
(2)如廠商有加班情事,應事先以書面向本廠監修人員(單位)提出加班申請,經核准後,以書面通知本廠總務室辦理門禁管制事宜,加班費用應由廠商自行負擔。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
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改制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繼受條款補充說明
一、本購案契約自113年1月1日起,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二、本購案契約於113年1月1日後簽訂者,逕以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名義訂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地點]:高雄機廠(即潮州機廠,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461號)
[履約期限]:1.本案工作期間:113年1月2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2.開工日期:各輛(批)之開工日期為本廠勞務採購通知單所填具之開工日期。
3.客車車輛電氣設備除塵、除鏽、清潔及油潤:2工作日/輛,改正期限為驗收不合格日次工作日。
4.單元式軔缸除鏽、分解及清洗:2工作日/輛,改正期限為驗收不合格日次工作日。
5.油壓避震器除鏽、分解、清洗、組裝、注油及測試:5工作日/批。
6.滾軸承除鏽、分解、清洗及組立工作完工期限:5工作日/批。
7.改正期間所衍生各項費用由廠商負責。
8.廠商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核准,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差異原因並檢附廠商簽報核准文件,送本廠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除上開情事,應依本契約第十三條(一)逾期違約金辦理。
9.除休假日外,每日工作時間以本廠上班時間為原則。
(1)為配合修車進度,本廠得要求廠商配合加班或增加人力,廠商不得拒絕。
(2)如廠商有加班情事,應事先以書面向本廠監修人員(單位)提出加班申請,經核准後,以書面通知本廠總務室辦理門禁管制事宜,加班費用應由廠商自行負擔。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當場提出說明。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領標憑據序號重複者或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非當次者。
(2)領標憑據未檢附。
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改制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繼受條款補充說明
一、本購案契約自113年1月1日起,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二、本購案契約於113年1月1日後簽訂者,逕以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名義訂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