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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676965
公佈日期 : 2023/11/16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2-HU-67
採購名稱 : 福興社區活動中心前廣場地坪修繕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48226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3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2-HU-67
採購名稱:福興社區活動中心前廣場地坪修繕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機關地址:433臺中市沙鹿區鎮政路八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施國華
連絡人電話:(04)26622101#235
傳真號碼:(04)2663431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3/11/09
截止收件日期:2023/11/14
開標日期:2023/11/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77,283 元
Email:u101225c@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函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 請提供電子領標繳費憑據序號紙本附於證件封內(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二、押標金:新臺幣23,000元整。不足者其所投標標單無效(押標金抬頭請指名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三、截標日期地點:112年11月14日下午5時止(廠商之投標文件應於截標時間前,郵遞寄達臺中市沙鹿區鎮政路八號,或由專人送達1樓收發文室,逾時作廢)。 四、約定事項:(一)得標廠商訂約前,應繳納新臺幣46,000元整之履約保證金。(二)請廠商依招標文件或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本機關不另行通知),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補充說明: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六、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須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七、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僅須任一項符合之情形為;營業項目及代碼為: (1)E101011 綜合營造業。 (2)E102011 土木包工業 之公司或行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函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 請提供電子領標繳費憑據序號紙本附於證件封內(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二、押標金:新臺幣23,000元整。不足者其所投標標單無效(押標金抬頭請指名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三、截標日期地點:112年11月14日下午5時止(廠商之投標文件應於截標時間前,郵遞寄達臺中市沙鹿區鎮政路八號,或由專人送達1樓收發文室,逾時作廢)。 四、約定事項:(一)得標廠商訂約前,應繳納新臺幣46,000元整之履約保證金。(二)請廠商依招標文件或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本機關不另行通知),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補充說明: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六、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須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七、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僅須任一項符合之情形為;營業項目及代碼為: (1)E101011 綜合營造業。 (2)E102011 土木包工業 之公司或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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